非癌病人安寧緩和接受率僅23% 臺大醫:應制定醫療指引

安寧緩和醫學會理事長、臺大家庭醫學部主任程邵儀表示,據112年統計,癌症病人過世前一年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比率高達64%,非癌症病人則只有23%,雖與102年4.3%相比已有進展,但仍有努力空間。記者林琮恩/攝影

臺灣於民國89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民國98年納入癌症以外,8大非癌疾病也適用安寧緩和醫療。不過,國內安寧緩和醫療接受度雖提升,但接受者多爲癌症患者,據112年統計,病人過世前一年,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比率爲23%,癌症病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比率則達64.2%。專家表示,非癌病人因缺乏醫療指引,難界定如何將病人轉至緩和醫療,是當前最大難題。

安寧緩和醫學會理事長、臺大家庭醫學部主任程邵儀表示,根據112年的統計數據,癌症病人過世前一年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比率高達64%,非癌症病人則只有23%,雖與102年4.3%相比已有進展,但仍有努力空間;非癌症病人安寧比率低,主因是非癌症疾病不像癌症有明顯分期,可界定何時爲末期、無治癒可能,因此各科別醫師不確定何時將病人轉介至安寧緩和醫療。

非癌症8種可接受安寧疾病,包括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程邵儀說,她參與國際專家會議,近期以及病別區分,陸續制定非癌症安寧緩和醫療指引,第一篇指引爲心臟衰竭病人安寧緩和指引,設有6大準則,其中一項是病人過去3個月住院2次,就可轉介安寧話和醫療。

程邵儀表示,醫學界強調實證醫學,要說服其他專科醫師,把病人轉介至安寧緩和醫療,需有科學實證,除心臟衰竭外,慢性組塞性肺病、失智症也有安寧緩和醫療指引發表,後者發表於國際頂尖期刊JAMA,明確指出,失智症病人如有嚴重症狀,如無法吞嚥、長期臥牀、認不得親人等,即可轉介安寧緩和醫療。另建議,失智症早期病人,可經預立醫療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癌症安寧緩和醫療已幾乎完善,國際安寧醫學界觸角都已放在非癌疾病。」程邵儀說,除制定指引以外,如何說服病人、家屬,也是重要一環,愈來愈多疾病無法治癒,過去安寧緩和醫療在疾病治療中被視爲「特殊選項」,但它應被視爲治療常規,在治癒性醫療無效時,考慮將安寧緩和醫療作爲一種「舒適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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