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親屬器捐藏憂 專家促腎臟先行

我國器捐僅開放肝臟,專家建議可放行腎臟。(本照資料照片)

爲了避免器官買賣,我國嚴格限制器官來源,活體捐贈僅限五親等血親、配偶之間,僅肝臟開放可捐給姻親。專家指出,要開放非親屬器捐,最大挑戰在於「防堵器官買賣」,可行性很低,建議先開放「捐贈腎臟擴及無血緣姻親」,至於親朋好友間是否能捐腎,需要更多共識。

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國內活體捐贈嚴格限制親等。北醫附醫器官移植研究中心醫師江仰仁指出,主要是擔心衍生「器官買賣」,法規限制有其倫理考量,這些條件未消失前,「要改革,會是一場很大的戰爭」。

江仰仁舉例,美國開放非親屬器官捐贈,由醫院進行匹配;而全球唯一器官買賣合法的伊朗,則以國家爲主導管理器官買賣。他建議,可透過類似方式,讓國家當仲介,不讓民衆自行付錢找來源。不過,開放活體捐贈仍有倫理爭議,需要嚴謹討論、立法改革,可行性很低。

推廣器捐逾20年,亞東紀念醫院副院長洪芳明認爲,非親屬捐贈可能產生倫理及法律問題,若要開放,需要更嚴謹的制度規範。他強調,器官捐贈的量不是重點,最重要的目標是讓器捐變成文化、推廣延續大愛。

器捐中心董事長李明哲說明,過去開放肝臟可捐給非血親親屬(姻親),是因爲肝臟衰竭會危及生命,必須在短時間內搜尋有效器官來源,纔開放擴及姻親。

李明哲認爲,要增加器官來源,目前較可行方法是適度放寬,建議可先擴大腎臟捐贈標準至「五等姻親」,技術層面不難克服,且腎臟移植需求大;然而除非臺灣腦死器官捐贈風氣提高到一定水準,開放非血親器捐纔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