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販賣明星航班信息,航空公司前客服被判刑並公開道歉

新京報訊(記者吳夢真)2月11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舒某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31歲的舒某某利用其擔任航空公司外包客服人員的職務便利,三年間非法獲取部分明星藝人的航班信息及身份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並通過互聯網販賣給張某某,從中獲利共計1.31萬元。舒某某透露,公司規定上班時間不允許使用手機,她就用紙筆記下相關信息帶離公司。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舒某某非法獲取及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舒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且積極退繳相關款項,故法院對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此外,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被告舒某某的行爲已經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隱私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綜上,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舒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罰金3萬元。責令被告舒某某支付公共利益損害賠償款1.31萬元,並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此外,舒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被禁止從事航空客服類職業。

據悉,從舒某某處購買涉案公民個人信息的張某某,此前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罰金3萬元;支付公共利益損害賠償款2.3萬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編輯 彭衝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