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拒絕便宜賣 水庫水力發電要多收費…臺電董事長一句回嗆
翡翠水庫拒絕便宜賣,水庫水力發電要多收費,擬加收耗水補償每立方公尺3元,曾文生回嗆,其他縣市輸電到臺北是否也該比照收費。記者陳儷方/攝影
臺北市翡翠水庫多次緊急支援臺電發電,翡管局研擬收補償費,臺電董事長曾文生今天迴應,臺北市需要的電力主要是靠其他縣市發電提供,若臺北市以翡翠水庫多次支援臺電發電爲由要加收額外費用,恐怕其他縣市也會要求送電來臺北市要額外計費。
曾文生今天出席「因應氣候變遷下架空與地下電網韌性之推動與挑戰」研討會,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翡翠水庫的水力電廠是臺北市政府公開招標,包括電廠、水庫環境在內,都由臺電協助維護管理,雙方長期合作,合約也已執行非常久,現在卻提翡翠水庫的水用來發電要多付一點錢。
曾文生指出,水庫水到下游也可供使用的前提下,臺電纔會調度水力發電,不只是翡翠電廠,所有電廠水源使用均依此原則進行,舉例今年冬季的水量會特別多,不如不發電用掉,也是排洪處理,對環境、對電廠都不是好事。
至於翡管局要跟臺電精算超過發電時間,曾文生說,需要擬定詳細契約,臺電相關部門會跟翡管局商量。不過,翡翠水庫是臺北市唯一最大電力來源,大約7萬瓩,這並不是非常大的發電量,臺北市的電力,是來自於各縣市的發電供給,「我擔心這件事如果要這樣處理,到時候其他縣市會說,我送電來臺北市要額外計費」,這不是簡單多少錢可以解決的事,而是牽涉整個系統的供電平衡。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日前指出,近3年接受臺電申請支援9次,但翡翠水庫是大臺北地區重要水源,兼具「民生供水」與「水力發電」功能,不會每次同意支援臺電,且議員也質疑,臺電近10年來以每度1.72元價格向翡翠水庫購電,行情遠低於市價,要市政府應建立合理制度向臺電收費。
翡管局因此研擬「臺電公司申請翡翠水力發電延長時數耗水補償契約書」草案,明定耗水補償費每立方公尺3元計價,函送臺電。
經濟部5日說明,臺電與翡翠電廠的發購電皆依雙方簽訂的購售電契約辦理,翡翠電廠夏月每日發電未滿5小時,將無法獲得全部容量電費,因此雙方協議可視雙方需求挪移每日發電時數;若臺電有請翡翠電廠增加發電時數,則於當月其他時段減少發電,原則維持每月發電時數不變,翡翠電廠如遇機組有問題,也可依此規則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