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性別暴力 政院研擬延長兒少性侵追訴期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張薷攝)
3月8日是國際婦女節,行政院會今拍板「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劃」,將落實高中以下學生每學年接受至少4小時性別暴力防治課程,提升學生身體自主權及防治意識,此外並研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權時效。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請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完善校園及社會相關宣導及防治策略,相關部會應依權責強化各特定羣體之性別平等及暴力防治意識,營造暴力零容忍的社會。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今在行政院會提出「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劃」報告,爲我國首部國家級跨司法院、行政院以及所屬部會的性別暴力防治計劃,展現政府對社會的承諾,將性別暴力防治列入國家整體發展策略。
卓榮泰請衛福部建構有效、友善及可信賴的被害人服務體系,並建立調查研究中心,強化性別暴力相關調查研究及深化應用;同時,請法務部偕同司法院優化司法友善環境,並規劃檢討加害人處遇措施,避免再犯。
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規劃,首部國家級「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劃」將有4大議題,包括預防、建構被害人多面向服務體系、法律及司法權益、統計資料建置及研究發展,15個部會將共同推動整體社會性別暴力防治工作。
4大議題各自有不同執行內容與指標,目標將分爲保護兒童少年、友善多元性標語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等3大部分。在保護兒童及少年上,將落實高中以下學生每學年接受至少4小時性別暴力防治課程;督導學校改善校園安全死角、改善軟硬體設施;至於在司法上,將落實司法詢問員制度,協助兒童使用司法資源,及研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權時效。
針對「友善性別多元」方面,將強化學校教育、社會宣導,落實認識多元性別,消除歧視文化;辦理性別友善廁所倍增行動方案等,布建中長期庇護資源,提升司法人員專業知能及性別敏感度,提供性別友善司法環境。
至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除了加強相關素養宣導,另外也規劃減少性影像被害人重複陳述,避免二次傷害,強化性影像處理中心辦理性影像下架及限制瀏覽,完善性別暴力防治相關法令、加強跨境司法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