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糾紛男潑灑汽油縱火!害3人險被燒死 下場曝光
▲李姓男子以汽油向陳及女友、兒子潑灑汽油,還以打火機引燃,導致陳等3人受到二至三度灼傷。(資料照/平鎮警方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因房屋買賣有糾紛,李去年11月在楊梅區某加油站購買汽油裝在汽油桶,騎車前往平鎮區陳男租屋處,2人口角後李潑灑汽油在客廳與陳男身上,陳的女友及兒子下樓查看,李又朝2人潑灑汽油,雙方一陣拉扯,李以打火機引燃導致陳等3人分別受到二至三度程度灼傷,李縱火後騎乘機車逃逸後向警方自首。桃檢認爲李涉犯刑法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殺人未遂等罪嫌,從重依對未成年人犯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57歲的李姓男子與陳姓男子爲朋友關係,因買賣房屋起糾紛導致李心有不甘,去年11月8日晚間8時許,李男騎車前往楊梅區中山南路上某加油站購買77元汽油,晚間8時40分許前往平鎮區陸橋南路陳男租屋處,兩人再度因房屋買賣問題起口角,李盛怒之下向陳身上、1樓樓梯間與客廳等處潑灑汽油。
雙方激烈拉扯後,陳的兒子與女友聽到爭吵聲下樓查看,李又朝2人身上潑灑汽油,雙方再度發生拉扯,李男隨即以打火機往陳男身上引燃,火勢迅速延燒並波及3人,3人受到灼傷後迅速逃向屋外求救,其中陳男臉、雙手身體等處約有25%受到二至三度灼傷;其未成年兒子左前臂與雙腿有18%二至三度灼傷;張姓女友的臉部、雙腿與額頭等身體多處有28%二至三度灼傷。李男縱火後隨即騎車逃離現場,幸經消防人員及時撲滅並將受傷3人送醫急救始未釀成災。8時44分許,李男向附近的草湳派出所自稱縱火,警方則以現行犯拘捕,扣得打火機等證物,案經平鎮警方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李姓男子在平鎮區陳男租屋處潑灑汽油縱火,現場客廳與樓梯間現場一片狼藉。(資料照/平鎮警方提供)
桃檢覆訊時,李男坦承犯行不諱,根據警方提供現場監視畫面、現場照片、被害人醫院診斷證明等確認犯行明確,檢方認爲已觸犯刑法之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殺人未遂等罪嫌,檢方認爲被害陳姓男子之子爲未成年人,檢方從重依故意對未成年人犯殺人未遂罪嫌處斷,檢方偵結被告犯行爲未遂,被告向警方自首,建請法院酌予減輕其刑。
據指出,李男與曾於2020年間以1180萬元向陳男購買房屋,陳男認爲依當時房價可賣到更高價錢,希望找人賣更高價錢,要求李男將差價還給陳,雙方因此產生糾紛;案發時,李男進入陳男租屋處就起口角,因屋內有3人,李男疑因害怕,因此與陳男等其兒子起肢體衝突,盛怒之下才潑灑汽油縱火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