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文化新村傳縱火!疑債務糾紛惹禍 19歲男潑汽油點火遭逮
中壢文化新村日前深夜驚傳縱火事件,警方調閱監視器迅速鎖定2名嫌犯,火勢所幸被居民即時撲滅,未釀傷亡;嫌犯供稱因債務糾紛一時氣憤縱火,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民衆提供)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新村於5月31日深夜驚傳火警,火勢發生在巷弄間,所幸居民及時發現,立即使用滅火器將火勢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與財物損失。中壢警方與消防單位到場後,在現場發現大量乾粉殘留,懷疑有縱火可能,經調閱監視器,鎖定19歲徐姓男子及30歲林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次日凌晨順利將兩人查緝到案。
警方說明,案發當晚約在深夜時段,文化新村某巷內突然起火,民衆聽見異響後查看,發現火苗竄出,第一時間撥打119報案並自行拿出滅火器滅火,成功將火勢控制在蔓延前。警消抵達後清查現場,未發現延燒跡象,但留下明顯滅火粉末痕跡,判斷是人爲縱火的可能性極高。
中壢分局龍興派出所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調閱巷道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火警前有兩名可疑男子騎機車現身,火勢發生後隨即加速離去。警方鎖定徐男及林男後循線追查,最終於火警現場約4公里外將兩人逮捕,並在其身上查獲用來縱火的打火機。
經訊問,徐男坦承縱火犯行,表示因與住在文化新村的李姓男子有金錢糾紛,長期積怨未解,案發當日情緒失控,遂夥同林男購買汽油後前往李男住家附近,將汽油潑灑於巷弄地面,並以打火機點燃後逃逸。林男雖未主動點火,仍涉入共謀全案。
警方指出,幸有居民即時處置,未釀成更大災情;而兩嫌行爲已構成公共危險之虞,全案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後續將釐清是否涉及其他糾紛背景及共犯情節。警方呼籲,民衆應理性處理爭端,切勿因情緒激動採取極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