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責任未履行,遂溪縣一診所受罰

爲切實做好基孔肯雅熱和登革熱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安全,8月7日—9日,湛江市衛生健康局組織湛江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遂溪縣衛生健康局在遂溪縣全面開展蚊媒傳染病防控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落實落細基孔肯雅熱和登革熱傳染病防控措施。經檢查發現,遂溪縣一診所未履行防控責任,已依法予以處理。

案例

遂溪縣衛生健康局在對某診所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診所未嚴格落實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未對發熱患者進行基孔肯雅熱等蚊媒傳染病流行病學史及相關健康徵詢。該診所未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等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當場對該診所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爲。執法人員“邊執法邊普法”,對該機構經營者宣貫基孔肯雅熱和登革熱的診斷及防控知識,要求其嚴格執行預檢分診及傳染病疫情報告等制度,提高對基孔肯雅熱、登革熱的早期識別及感染防控能力,做好基孔肯雅熱、登革熱的防控工作。

診所、衛生站等是防控登革熱、基孔肯雅熱的前沿“哨點”,在防控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這些基層醫療機構要依法履行職責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共同織牢織密疫情防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