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別錯過!財部點名「三類出租住宅」可享房屋稅優惠

財政部提醒三類出租房屋可申請較低的租賃稅率課稅。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因應「房屋稅2.0」新制首年上路,加上鼓勵民衆將房屋釋出出租,財政部宣佈,特別放寬出租房屋的申報期限,讓房東們能夠有更多時間準備,今年的房屋稅,如果符合下列三種類型,申報期限統一延長到6月2日止。

財政部指出,第一類是已申報租賃所得、租金符合《所得稅法》規定標準的住家用房屋;第二類是個人名下的住宅,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的租賃住宅;第三類是法人持有的住宅,委託合法的包租代管業者出租,且租期在一年以上、作爲居住使用者。

財政部提醒,房東收到稅單後,如果房屋是上述三類之一,可在6月2日前向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報,記得附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覈通過後,地方稅務單位會重新開立稅單,改按較低的租賃稅率課稅。

財政部補充,如果房屋是做爲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使用(如包租代管),就不需要額外申報,地方稅務機關會直接根據通報資料審覈適用輕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