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和反恐融資!陸央行:8/1起現金買黃金、鑽石逾41萬須上報

大陸央行發佈「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要求,客戶單筆或者日累計金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上(約新臺幣41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從業機構應照規定在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路透

由於美元疲軟與貿易不確定性,全球掀起黃金熱潮。然而爲了反洗錢和反恐融資,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發佈「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要求,客戶單筆或者日累計金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上(約新臺幣41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從業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在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陸媒21世紀經濟報導,大陸央行指出,貴金屬交易存在交易金額大、現金交易比例高等特點,國際社會普遍視爲洗錢和恐怖融資高風險領域。上述辦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的透過建立系統化監管框架,防範貴金屬與寶石交易領域的洗錢及恐怖融資風險。

該辦法指出,貴金屬是指黃金、白銀、鉑金等及鑄幣、標準條錠、製品、中間產品和精煉後的原材料等;寶石是指鑽石、玉石等天然寶石的各類原材料及首飾、製品實物形態。該辦法要求,轄區內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包括上海黃金交易所、中國黃金協會、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上海鑽石交易所等會員單位或成員單位。

據廣東省東莞市銀行業協會介紹,貴金屬可疑交易特徵主要有7大類:客戶長期不進行或少量進行交易,資金帳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開戶後短期內大量進行交易,然後迅速銷戶;長期不進行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頻繁進行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

另外還包含: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合約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客戶實物出入庫數量顯著超出合理水準;個別客戶在明顯不合理的價位上成交;客戶要求變更資訊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僞造、變造嫌疑。

該辦法規定,從業機構應當根據客戶洗錢風險狀況,在交易開始前或者交易結束前完成客戶盡職調查。遵循「瞭解你的客戶」(KYC)原則,根據客戶特徵和交易活動的性質、洗錢風險狀況,開展客戶盡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