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現金買黃金超10萬元將需上報

觀點網訊:7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通知,規定自2025年8月1日起,現金購買貴金屬或寶石超過10萬元需上報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旨在防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

從業機構對客戶單筆或日累計現金交易達10萬元及以上,須在交易後5個工作日內提交大額交易報告。該要求基於新出臺的《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強化行業監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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