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保力達、維士比恐「觸法」? 衛生局曝原因:去年開罰33萬

保力達B、維士比等產品屬於「含酒精西藥內服液劑」,依規定不可於非藥事機構販售,,不過在很多檳榔攤、工地福利社等仍可見販售,衛生局提醒,該行爲已觸法,查獲將會開罰。本報資料照片

保力達B、維士比等產品屬於「含酒精西藥內服液劑」,依規定不可於非藥事機構販售,不過在很多檳榔攤、工地福利社等仍可見販售,衛生局提醒,此行爲已違法,近年來也積極宣導,去年查獲11件不合格,已裁罰共33萬元。

衛生局指出,含酒精西藥內服液劑屬於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民衆在飲用時,應建立正確的認知並特別留意,包含詳閱說明及諮詢專業醫藥人員,遵循指示用藥,留意酒精含量,特定情況及並用藥物需謹慎及意潛在影響,避免危及日常活動安全等。

衛生局也向檳榔攤等非藥事機構宣導,含酒精西藥內服液劑產品,不得於檳榔攤等場所販售,每年度向檳榔攤、工地福利社等業者完成法規宣導,多數業者均表示理解並願意配合,經統計去年度宣導家數共2896家,查獲不合格共11件,均已依「藥事法」裁處共計33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藥品販售通路有其法定規範,檳榔攤及工地福利社並非合法的藥品販售場所,民衆若發現檳榔攤或非藥事機構販售含酒精西藥內服液劑產品,可透過陳情繫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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