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贩售医材恐触法小心 台南卫生局吁谨慎守荷包!

▲台南市卫生局吁请民众切勿在网路贩售医材恐触法,以免触法受罚。(图/记者林东良翻摄)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随着网路电商平台的普及,人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成为网路卖家,有些民众在网路平台转售家中二手的医疗器材,殊不知此行为已经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

台南市卫生局说,小美(化名)是一名新手妈妈,想说妊娠期间购买的「托腹带」已经用不到,觉得丢掉浪费不如在网路上转售给有需要的人使用,于是在某电商平台拍卖托腹带,不久后小美接获卫生局的违规通知公文,才发现原来托腹带是属于医疗用束带且具有许可证的医疗器材,小美因为没有医疗器材商资格而在网路上贩售托腹带,即便小美没有售出该商品,但仍已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

另外许多民众会在网路贩售生活用品,然而生活中有许多常备物品也都归属于「医疗器材」,如「隐形眼镜保存盒」、「隐形眼镜保养液」、「OK绷」、「洗/吸鼻器」、「一般医用口罩」等。卫生局提醒,民众若要在网路贩售医疗器材,应依规定申请登记为医疗器材商,且仅能贩卖第一等级及部分第二等级医疗器材品项,并应于贩售网页揭露产品及厂商等相关完整资讯(详见卫生福利部公告之「通讯交易通路贩售医疗器材之品项及应遵行事项」)。若民众未具医疗器材商资格擅自于网路平台贩卖医疗器材,或虽具医疗器材商资格但未依规定于网站登载应揭露事项,分别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第13条、第18条之规定,依法得处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医疗器材依风险程度分为第一到第三等级管理,常见的医疗器材分级品项如下:(一)第一等级(低风险性),例如:手动式及电动式吸鼻器、老花眼镜、矫正镜片、护具、束腹带、纱布、疤痕凝胶、机械式轮椅、助行器等。(二)第二等级(中风险性),例如:洗鼻器、洗鼻盐、耳温枪、电子体温计、隐形眼镜、体脂计、血糖机、血压计、血氧浓度计、酒精棉片、月亮杯、卫生棉条、除毛机、保险套等。(三)第三等级(高风险性),例如:快筛试剂、角膜塑型片、玻尿酸植入物、心律调节器等。

卫生局李翠凤局长特别提醒,民众从国外携入或进口医疗器材需事前申请,且仅能供个人使用,不得贩售。市民朋友在网路贩售商品前,切记要谨慎确认商品是否属医疗器材,以免挨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