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人權提案? 民衆竟提案「外配入籍前提供社羣帳號帳號及密碼供審查」
有民衆因而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提案「建議外籍配偶制度徹底變革,改爲「外籍配偶居留證制度」」。(報系資料照)
林良齊/臺北報導
陸配亞亞因在社羣網路上發表爭議言論,遭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並且遣返回大陸,引發各界關切,有民衆因而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提案「建議外籍配偶制度徹底變革,改爲「外籍配偶居留證制度」」,並提及外籍配偶應提供社羣帳號帳號及密碼供審查,若有「反民主」或「否定我國主權」言行,不予同意居留,若離婚的話則當天就要取消配偶居留證並命其出境,引發外界質疑反人權提案。此案已獲逾5000人連署,主管機關必需在5月2日前回應。
依提案指出,外籍配偶應改爲「配偶居留證制度」,且申請前應取得母國及我國「無犯罪紀錄之證明」(良民證)供審查,且應提供社羣帳號帳號及密碼供審查,若有「反民主」或「否定我國主權」言行,應不予同意,外籍配偶取得居留證前應通過我國「基本法律常識」、「基礎語言測驗」以及「文化測驗」,要求外配應依年齡一次繳清依最低標準繳交入籍前所有健保費用、國民年金或所得稅。
提案提及,若外配爲男性,在除役年齡之前,應同我國國民參加我國「義務役」及「教召」;若有離婚則當天取消配偶居留證,改發「暫時居留證」,並在3個月內出境;離婚後,若子女待在臺灣,每年有30天探視權;持有房產於1年內賣出。若離婚時有本國工作,則另改爲工作籤;外配購買不動產前應向有關部門申請,避免地點鄰近國防設施、基礎設施、或航空站附近;外籍配偶經一審判刑確定本刑1年以上配偶簽證應取消。
提案認爲,我國外籍配偶申請規定及條件不一,部分外籍配偶甚至不認同我國民主及我國主權等理念,就可以拿身分證。更有甚者部分外配取得我國身分證後「準時」與臺灣配偶離婚,與原國籍配偶再婚,幾乎是詐騙方式獲取我國國籍及身分證。甚至帶着原國籍家屬家屬在媒體上以佔便宜的方式向國人炫耀。建議重新擬定製度以達到更公平且兼顧國家安全。
提案指出,近年公共場所或網路平臺上經常有外籍配偶說出「反民主」或否定臺灣爲政治實體的言論,一經檢舉應取消其配偶居留資格;提案強調,民主的精神很可貴,但是很容易被極權國家利用,因此應該謹慎評估外籍人士入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