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館發佈“蛤蟆湯”視頻擬被罰45萬元?官方通報
據紅星新聞報道,今年3月,在山東省臨沂市開飯店的張老闆收到一份由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書載明,因其發佈法律禁止行爲的廣告,擬被罰款45萬元。
7月11日,張老闆對記者表示,該處罰因其飯店一道菜品“蛤蟆湯”的小視頻而起。據她的說法,菜品原料爲牛蛙,當地風俗一般稱牛蛙爲“蛤蟆”;自己不過是將記錄飯店日常的小視頻隨手發在網上,“根本算不上廣告”,卻因此要被罰款45萬元,這讓她難以接受。
同日,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迴應稱,涉事店鋪老闆發佈的視頻涉及“蛤蟆”,而蛤蟆是野生保護動物;若“蛤蟆湯”用的是牛蛙,需明確寫明是牛蛙。其同時表示,如果飯店在短視頻平臺分享產品或者展示製作過程,且賬號名稱和店鋪名字保持一致,就構成商業廣告。
7月11日晚,山東臨沂市蘭山區聯合調查組發佈情況通報稱,3月27日,當事人向蘭山區市場監管局提交了陳述申辯相關資料,並主動刪除相關視頻。5月12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具體事實和危害程度,決定不再作出行政處罰並告知當事人。目前,聯合調查組正對該案執法行爲開展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