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賠林智堅30萬 陳智菡:無法接受將上訴捍衛清白

▲臺灣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灣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去年(2024年)在柯文哲所涉京華城偵辦期間,PO文舉例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在任內調高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爲何沒被查辦,林認爲遭抹黑,提告求償精神慰撫200萬元,臺北地院今(20日)判陳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陳迴應合理評論可受公評之事,對本件判決「完全無法接受」,會上訴捍衛清白。

陳智菡今沒到庭聆判,得知判決結果後透過書面迴應,全文如下:

本人發言內容攸關公共利益,並經合理查證,且是對可受公評事項進行合理評論,對此一完全悖離常理之判決,完全無法接受。

首先,本人發言前,已查證臺北地院108年度聲判字第321號交付審判案件的裁定內容,當中明確提到:時任新竹馬偕醫院院長蘇聰賢曾於107年8月30日馬偕院內董事會中說:「已經與市府相關Key-Person溝通,包括市長,我方請他吃飯,在餐廳裡,林智堅市長親自保證百分之四百五十,將來透過黨政協商,絕對不會有問題」。

蘇聰賢發言時之身分是新竹馬偕院長、時空背景是馬偕董事會上在討論新竹馬偕醫院新建工程的發包基礎,相關談話內容均載於判決。

此外,本人立論基礎是在強調:「容積率本爲行政裁量權,若新竹市都委會可依法、依城市需求提高容積,何以臺北市不行?爲何竟依照圖利罪起訴羈押柯文哲前主席,質疑司法嚴重雙標。」

本人發言不僅經合理查證,更是針對公衆議題提出合理質疑,此一判決完全悖離常理、打壓言論自由與人民對公衆議題提出合理質疑之權力,本人將依法上訴捍衛自身清白,更要與意圖藉由司法濫訴,製造寒蟬效應之不公不義對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