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激勵支持者…柯文哲一審難逃10年刑期?郭正亮:圖利罪很難不成立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 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灣民衆黨創辦人柯文哲日前因涉京華城案,被臺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21日首次出庭時情緒激動,當庭怒斥檢方「不要臉」、「恨死檢察官」。對此,前立委郭正亮研判,柯文哲這件案子,即便收賄指控最終不成立,但「圖利」、「侵佔政治獻金」與「僞造文書」等罪名若成立,加總後的刑期仍可能超過10年。他更坦言,「目前還看不到圖利罪不成立的可能性」。
郭正亮昨(23日)在政論節目《麥玉潔辣晚報》中指出,目前司法程序中有許多值得討論之處,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但要怎麼查?還有都已經起訴了,怎麼還可以抗告?這大概都是臺灣特有的制度,很多國家都不行,起訴之後就交給地院,最終要不要羈押由地院決定,哪有什麼抗告制度?抗告是柯文哲的律師可以抗告,怎麼會是北檢?
郭正亮接着提到,一審若判處10年以上刑期,依法柯文哲將喪失參選資格,民衆黨不得不審慎面對這項可能。他分析,柯文哲雖然可能不構成收賄罪,因目前看不到明確的金流證據,但圖利罪仍具高度成立機會,尤其已有副市長彭振聲與前幕僚邵琇佩作證,指控力道不容小覷。此外,僞造與政治獻金問題雖刑責較輕,但仍是累加計算的部分。光是圖利罪就可能面臨7年刑期,不可輕忽。
郭正亮直言,柯文哲在庭上的表現雖能激勵支持者,但這只是「政治上的情緒操作」,若要真正面對官司,還是得迴歸法律攻防,不能只是吵一吵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