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審判10年以上?郭正亮揭圖利嚴重性:要做功課
臺北地院20日提訊柯文哲進行訴訟爭點整理及延押訊問,後續審判攻防引發討論。(資料照,郭吉銓攝)
北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京華城等案開庭,柯文哲否認犯罪,還大罵檢察官「不要臉」,甚至一度哽咽到講不出話,熱議不斷。前立委郭正亮強調,這有政治上的鼓舞,但是官司還是要做功課,否則像林姿妙判12年,收賄也沒成立;但圖利不能開玩笑,可能判10年以上。
郭正亮23日在《麥玉潔辣晚報》節目質疑,你都已經起訴了,怎麼還可以抗告?這大概都是臺灣特有的制度,很多國家都不行,起訴之後就交給地院了,要不要羈押由地院決定,哪有什麼抗告制度?抗告是柯的律師可以抗告,怎麼會是北檢?這個是制度的部分。
郭正亮提到,至於參選,如果一審判10年以上,我們現有的規定是不得參選。不過柯也不要這麼樂觀,他有可能跟林姿妙一樣,《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的部分,不一定會成立。可是圖利呢?還有政治獻金的侵佔問題、僞造文書的問題,這3個加一加,也有10年?圖利罪很重!林姿妙事實上收賄罪沒有成立,林姿妙一審判12年!她起訴的時候是20年。柯文哲收賄罪不成立的可能性真的存在,因爲真的沒有金流。
「臺北地院...不一定會採信!」郭正亮強調,可是圖利,有一個現成的副市長當證人!還有另外一位,就是從美國回來、自動去投案那位,他也是證人。所以民衆黨還是要做點功課,就是說你如何去論證自己沒有圖利?這個很關鍵,因爲這一條就7年了!另外那個什麼政治獻金的侵佔、僞造不實,那個都有限,大概都是3年以下。可是圖利罪,不能開玩笑的。
郭正亮指出,準備庭是要確定判刑的範圍,要確認證據。柯文哲那天搞了6個小時,可是看起來雙方情緒都很高,所以有沒有達成共識,自己是抱持懷疑。如果這樣,準備庭就要開第二次。今年判決有可能,一審,今年還很久,還有8個月。真的覺得他這個一審答辯,要好好做功課。你用這種方式,沒有錯,因爲那天很多人進去旁聽,就覺得阿北看起來IQ沒問題,情緒也還好,那個痛罵...演講的能力也都還在。
郭正亮直言,所以民衆黨很多朋友都很高興,可是這個就是政治上的鼓舞而已,你真的要走官司,那還是要做功課!只是吵架而已沒有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