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溯及既往 消防專家:老舊建築管不到 政府要硬起來

「臺灣長期處於『人命帶動改革』的狀況,往往是社會付出慘痛代價才換取前進一小步。」新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理事長林茂盛疾呼,不能再陷於重大火警發生後才修法的循環,政府應建立完善監督制度、督促業主落實管理責任、提升民衆自救能力,「提前預防、全面改變」才能避免用人命換取制度進步。

林茂盛說,法律雖不斷修正,但「不溯及既往」,目前除了老舊建物難以強制補齊硬體設備,許多住戶與業主也對法規不甚瞭解,甚至存在「能混就混」心態。他認爲,現行柔性勸導往往無效,政府必須結合強制性手段才能逼使業主改善。

臺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指出,應集中資源將消防警報、滅火器、緊急照明、逃生通道清空等項目做到位,再針對外牆整修、電梯更新、管線更換等單一項目漸次改善,這比拆除老舊建築都更容易達成共識,也能立即提升安全與居住品質。

郭紀子建議,主政者應強制輔導高風險社區,成立管委會,再協助社區解決複雜問題,對拒絕改善公共危險項目的住戶祭出更強力的罰則與執行手段;想要徹底改善,管委會的決心、住戶的共識、政府強而有力的支持與引導,三者缺一不可。

「老舊大樓管理是重點」,消防署退休官員、消防專家林金宏指出,消防安全光靠大樓警衛或管理人員根本不夠,這些人員多半忙於處理事務性工作,很難真正熟悉整棟大樓的消防設備。

林金宏舉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四十六人喪生爲例,大樓住戶仍有許多人成功逃生,「生與死的差別就在於是否能及時應變」。他說,多數火災死亡並非被火燒死,而是濃煙造成窒息,真正關鍵在於接受正確的防災教育與訓練,學會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