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加嚴 嚴重超速違規件數暴增5倍
交通部修正嚴重超速標準,但測速器拍到的嚴重超速違規件數反而大躍升,引發速限與執法爭議。記者葉信菉/攝影
交通部二○二三年六月修正「嚴重超速」標準,從原先「超過速限六十公里」加嚴至「超過四十公里」即屬違規,但新北市警方發現,嚴重超速違規案件非但不減,反而大躍升,去年一到十二月初總件數是修法前二○二二年的五點三八倍,也引發道路速限與執法爭議。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管理學系教授王晉元指出,嚴重超速已屬相當危險的駕駛行爲,近年嚴重超速案件數暴增,與修改標準有直接關係,不代表民衆駕駛行爲突然變得更危險,而是過去就存在的高速行爲,在新制下被納入嚴重超速範圍。
王晉元說,從交通事故鑑定與研究經驗來看,重大事故中因車速過快導致反應時間不足、煞停不及的比率逾五成,速度確實是重要事故成因之一。但他也認爲,部分道路速限可能因早年設計背景不同,未隨道路條件改善後同步檢討提高。
交通部則表示,二○二四年超速違規案件共計二九二點五萬件,換算人數僅佔國內整體駕駛人數百分之九點五,顯示「超速違規是少數人的行爲」。當道路經工程改善後,也會依據新的道路幾何條件,重新覈算速限。
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近年嚴重超速案量增多,交通部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把嚴重超速標準提高爲超過四十公里即屬違規,原以爲駕駛人更有警戒心,未料,二○二二年嚴重超速案量僅七五一件,修法過後二○二三年暴增到三○五八件,二○二四年高達五○九六件,二○二五年到十二月初已有四○四五件。
嚴重超速代價很大,要罰一萬二千元至三萬六千元,最痛其實是吊扣汽車牌照六個月,對生計、代步影響大,曾有醫師舉證他是回醫院搶救人命嚴重超速,才如願撤銷罰單。
因嚴重超速遭吊扣牌照的張男說,上班須改租車、向朋友借車,增加不少成本;他不反對加嚴取締標準,問題在部分道路速限與實際道路條件不符,例如筆直、車道寬敞、彎道不多的三、四線道路,速限卻僅五十或六十公里。挨罰後,開車反而更在意「有沒有測速照相」,而非單純注意行車安全。
交通大隊指出,嚴重超速離譜案例不少,近年最嚴重一件在林口區臺六十一線往八里方向,限速九十公里路段測得一輛轎車飆速一九六公里,連警員也錯愕。
新北交通局長鐘鳴時說,嚴重超速標準下修後,違規案件翻倍成長,原因還待分析,重點是應逐一檢視不同路段在設置測速器或加嚴取締後,是否改善事故與違規狀況,若長期未見成效,有必要釐清速限、道路條件或其他因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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