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頻制止柯案律師 突喊「上級審想了解」遭疑:審判獨立呢

柯文哲(左)案庭間,法官不斷追問證人邵琇珮(右),被質疑還搞不清楚是違背哪條法令?(合成圖/杜宜諳、陳君瑋攝)

柯文哲京華城案,司法持續受到各界質疑。陳智菡4日發文強調,審判獨立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與制衡之重要原則,爲實現審判獨立,司法機關應有其自主性。但在柯文哲案交叉詰問證人邵琇珮的法庭上,卻聽到法官說「這個在上級審,也有想了解的部分」,質疑這話什麼意思?

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4日在臉書發文質疑,不是還在一審釐清案情嗎?怎麼突然跳到上級審去了?難道在三位承審法官背後,還有一堆上級法官在聯合指導辦案?還是有很多法官開始摩拳擦掌、在準備柯案二審程序?柯文哲案庭愈開愈多,法官角色似乎逐漸和檢方重疊甚至混淆。

陳智菡提到,上週四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詢問證人邵琇珮:爲何她明明一再供稱,並沒有「明知違法」而爲之,最後卻認了罪?這一題,被審判長制止發問。昨天(3日),沈慶京委任的徐履冰律師也提出同樣疑問,再度被審判長駁回。爲何不能問?邵琇珮的自白是本案認定相關被告是否有「圖利」之關鍵,既然證人多次在法庭上證稱自己沒有圖利的意圖與事實,那追問確認以釐清案情有何不可?法官爲何要制止?

陳智菡指出,昨天兩位法官甚至比檢察官問的還積極,一位問「適法性」爲何沒處理?這題上週邵琇珮就反覆回答過了,另一位法官則不斷追問對價性,明明京華城用的是都市計劃法第24條,許法官卻一直要引用土管辦法來類比。試問,如果檢方跟法官現在還在搞不清楚是違背哪條法令,是不是已經證明了根本沒有人明知違法而爲之?

陳智菡直指,還有一句話引起她注意,許法官說不斷追問,是因爲「在上級審也有想了解的部分」。誰是上級?誰在準備上級審?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必須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法官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形式之干涉,任何形式應該包含上級吧!法官應唯本良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職權。檢察官則是依刑事訴訟法執行職務,與法官之審判獨立尚屬有間。到底,柯文哲案承審法官當庭說「上級審想了解」,是什麼意思?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