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稱「民代應有較高容忍度」判酸民無罪 黃捷喊上訴:遏止仇恨言論

民進黨立委黃捷。(中時資料照/黃世麒攝)

林男今年4月在立委黃捷臉書留言怒嗆「O妳媽黃捷」、「O妳老母」,遭黃捷提告公然侮辱;士林地院認爲林男留言雖粗鄙,但屬於對公共事務的政治性言論,判決林男無罪。對此,黃捷16日迴應,該男留言內容並非法官所稱「能促進公共思辯」,且法官以「民代本就應對各種鍼砭譏諷有較高的容忍度」作爲判決理由,令人遺憾,將會提起上訴。

黃捷16日表示,日前有網友多次以性羞辱及髒話攻擊,例如留言「X妳老母」、「最好妳S了民進黨也給妳立碑」等語,認爲此類言論早已逾越理性討論界線,因此依法提告;但法院卻判決無罪,讓她深感遺憾,也難以接受。

黃捷指出,該名男子的留言內容,並非法官所稱「能促進公共思辯」言論,字眼不堪入目,不僅涉及性別羞辱,更無端波及其家人,與公共事務全然無關。

黃捷強調,法官以「民代應對各種鍼砭譏諷有較高容忍度」作爲判決理由,令人遺憾,政治人物可以接受批評,但任何形式的性羞辱與仇恨言論都不應被合理化,「女性沒有義務承受侮辱」。

黃捷說,基於維護公共言論環境的界限與性別尊嚴,她將依法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期盼透過司法程序,追求更符合正義與法理的判決結果。

最後,黃捷也重申,未來若再遇到類似不當言論,將持續依法提告,「見一個告一個」,希望藉此遏止仇恨言論與性別暴力的網路風氣,讓公共討論迴歸理性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