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解讀涉企收費監管新政:確保每一個收費項目都有依據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萬靜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關於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並於近日對外發布。3月31日,發改委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介紹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有關情況。據悉,《指導意見》首次提出在全國層面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要求實現清單全覆蓋,清單之外一律不允許收費。

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分析指出:針對一些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具有行政權力和影響力,在提供服務過程中處於優勢地位,收費自由裁量權大,《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各部門、各省份都要建立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實現目錄清單全覆蓋,爲涉企收費行爲劃定了明確的邊界。這將有力遏制一些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等違規收費行爲,督促收費主體嚴格依法依規收費,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秩序。

爲了把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落實好,把清單作用發揮好,發改委將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嚴格對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和清理本地區、本領域涉企收費項目,確保每一個收費項目都有依據;制定統一的清單格式和編制要求,明確清單涵蓋的基本信息、編制方法和發佈形式等,各地區、各部門按照統一標準進行編制,實現目錄清單的規範性和一致性;同時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將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及時向社會公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並同步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當收費政策發生變化,如新增、取消或調整收費項目時,要在規定時間內更新目錄清單,提高準確性和時效性。四部門將對各地區、各部門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鼓勵社會各界對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於未按要求編制清單、清單內容不完整或不準確、未及時更新清單以及清單之外違規收費等行爲,四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採取約談提醒、限期整改、公開曝光、依法依規予以處罰等必要的監管措施予以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