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

近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堅持問題導向、防治並舉、標本兼治,標誌着我國涉企收費監管進入了更加規範化的新階段。

明確重點任務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涉企收費監管工作。近年來,國家持續整治涉企違規收費,總體看,涉企收費秩序明顯好轉,收費項目逐步減少,收費行爲更加規範。但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具有複雜性、反覆性,一些領域和地區違規收費行爲仍時有發生,有的利用強勢地位或信息優勢將本應由自身承擔的成本通過收費轉嫁給企業,有的藉助行政權力和影響力“搭車收費”,有的利用市場優勢地位設置不合理收費項目或收取過高費用,這些行爲加重了企業經營負擔,也破壞了營商環境。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提出明確要求,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涉企違規收費源頭治理、協同治理、長效治理,更好穩定各類經營主體預期、提升發展信心,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指導意見》,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印發實施。

《指導意見》着力健全涉企收費監管制度,加大違規收費治理力度,強化防治、常治、懲治、根治,提出7方面重點任務:一是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要求各部門、各省份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實現目錄清單全覆蓋,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二是完善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覈工作機制,對新出臺涉企收費政策嚴格評估審覈,對存量涉企收費政策開展專項整治,違法違規收費項目一律取消。三是加強涉企收費政策常態化宣傳解讀,通過多種渠道,及時向企業推送相關收費政策並解疑釋惑。四是健全涉企收費跟蹤監測制度,通過多種方式及時瞭解涉企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和企業意見建議,推動解決企業關切的問題,探索通過開展價格、成本調查等方式,引導有關涉企收費主體合理合規收費。五是健全涉企收費問題線索收集和處理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形成問題線索閉環處理機制,綜合採取市場、行業、信用監管等手段,加大對違規收費主體的懲戒力度。六是加強相關領域收費規範,圍繞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經營自然壟斷環節業務的企業等問題多發領域,進一步推動深化改革、清理違規事項、規範收費行爲。七是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加快推動制定修訂價格法、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爲處理辦法及相關指南、社會團體會費管理等法律法規制度。

堅持問題導向

《指導意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有關方面反映的突出問題提出針對性舉措。如針對涉企收費政策數量多且分散、服務內容不清晰,企業查詢難、維權難的問題,提出建立目錄清單制度、做到“清單全覆蓋”,明確收費項目對應的服務內容;健全問題線索收集和處理機制,實現問題線索閉環處理,着力解決企業普遍反映的痛點、難點問題。

“一直以來,我國規範涉企收費工作治根治本的難度較大,監管效能和協同聯合性有待進一步提升。”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研究所研究員楊娟表示,《指導意見》從建立全鏈條長效監管體系、推進相關機制改革和法制建設,以及健全多部門多層級協同聯合監管機制進行突破,爲各部門和地方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提供框架思路指導。

《指導意見》將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作爲治理涉企違規收費的突破口,要求各部門、各省份都要建立相應目錄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同時,要求清單必須包含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水平等基本信息,並做到及時更新、動態調整,讓企業明明白白、一目瞭然。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成本和認證中心處長黃進表示,涉企收費一張目錄清單全覆蓋,旨在公開透明曬出收費項目,推動社會監督和收費主體自我約束,避免亂收費和隱性收費。各省級人民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儘快摸清涉企收費項目底數,抓緊制定政府部門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推動政策儘快落實落地。

中國企業聯合會僱主工作部主任張文濤認爲,涉企收費涉及領域多、範圍廣,違規收費行爲具有分散、廣佈、多發的特點。健全涉企收費問題線索收集和處理機制,是優化營商環境、提振企業發展信心的重要舉措,爲企業提供了一條制度化、體系化、穩定且暢通的渠道,企業投訴能得到有效迴應,受到侵害的權益能得到及時救濟提供保障。同時,政府部門及時掌握企業關切和訴求,有助於提升涉企收費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突出標本兼治

《指導意見》構建預防與懲治相協同的監管機制,不僅強調“治”,對已經發生的涉企違規收費問題進行堅決治理、對違規行爲“零容忍”;而且強調“防”,充分體現“治未病”的理念,通過一系列制度設計降低違規收費滋生空間,從源頭上、日常中預防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的發生。

“一些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相對多發,從深層次看是一些行業體制機制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指導意見》突出標本兼治,綜合利用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手段加大對違規收費主體的懲戒力度,着力“治標”;同時注重推動完善體制機制,剷除滋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的土壤,長遠“治本”。

據介紹,與以往相比,《指導意見》有3方面特點。一是全鏈條治理。《指導意見》重點任務涵蓋事前、事中、事後監管,事前建立目錄清單和完善評估審覈,事中加強常態化宣傳解讀和跟蹤監測,事後完善問題線索的收集和處理機制,形成對涉企收費的全過程閉環監管。二是源頭治理。針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違規收費多發領域,通過規範行業管理、推進行業改革實現源頭治理,同時推動完善涉企收費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進一步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三是協同治理。治理亂收費問題涉及部門多、領域廣,需要各部門協同發力才能取得實效,《指導意見》注重強化部門協同,明確責任分工,壓實部門責任,形成監管合力。

從政策層面把住“第一道關口”,才能從根本上治理涉企違規收費問題。《指導意見》提出,完善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覈工作機制。對於增量收費政策,出臺前必須嚴格論證,確有必要出臺的,按規定開展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合法性審覈、公平競爭審查等,加強對其合法性、公平性、社會預期影響等方面的評估審覈。對於存量收費政策,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對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越權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對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行爲,堅決予以糾正。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王振霞認爲,《指導意見》的出臺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是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舉措,標誌着涉企收費改革實現從“減負治標”向“制度治本”轉變。(經濟日報記者 熊 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