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情侶騙囚智能障礙母子1個月 搶走30萬補助金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花蓮古姓、柯姓情侶2022年4月間假裝有意應徵保母工作,將有輕度智能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A女及其小孩軟禁起來,還拿走A女30萬元的補助金供自己花用。花蓮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針對柯女的部分,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恐嚇取財罪、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判處她有期徒刑9個月。

▲柯女跟着男友古男一起囚禁有智能障礙的A女及其小孩。(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古男與A女是網友關係,2022年4月間他看見A女在網路上PO文尋找保母,便與女友柯女一起前往應徵,過程中他發現A女是輕度智能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人,竟心生歹念,將A女的手機、皮夾、身分證件、存摺、印章等重要物品拿走,再威脅如果擅自離開,就要對A女的家人不利。

古男、柯女帶着A女及其小孩不斷轉移居住地點,期間他們發現A女領有30萬元補助金,竟逼迫A女把錢領出來供他們花用,如果不從,就要把A女的家人打到送進加護病房。兩人甚至擅自使用A女的手機開啓電信小額代收服務費用功能,消費1萬4340元。

後來,A女的母親發現女兒和孫子不見了,趕忙向警局通報失蹤;A女也在同年6月間利用古男、柯女不在的機會,帶着孩子逃跑,母子倆全身傷痕累累流落街頭,所幸很快就被巡邏警員發現並帶回安置,整起事件才隨之曝光。

針對柯女的部分,花蓮地院法官表示,柯女和男友利用A女心智缺陷的情況,將A女及其孩子拘禁長達1個多月,甚至以威嚇、脅迫方式要求A女交出30萬元補助金,行爲確實觸法,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恐嚇取財罪,判處她有期徒刑9個月;另依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判處她有期徒刑1個月,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