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母牌尺虐兒獲緩刑!1年後又毆1歲女 穿厚衣擋傷痕...這下慘了

▲桃園市巫姓女子於3年內連續對一對兒女施虐,檢方偵訊時又否認犯行,還卸責是家人所爲,檢方以「令人髮指」痛斥,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巫姓女子於2023年11月間,被社工發現對未滿1歲的女兒施虐,導致全身出現多處傷勢,檢警查出,巫女曾於2022年對僅3歲兒子也施虐,還棄置孃家由家人照顧,還被法院判刑8月,事後認錯獲判3年緩刑,3年後居然再度對幼女施虐並否認犯行,還卸責給家人,檢察官痛斥身爲人母卻「令人髮指」,偵結依家庭暴力之妨害幼童發育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27歲的巫姓女子於2023年產下一女,卻不思照顧,社工於2023年11月21日,前往巫女位於龜山區上班地點訪視,發現其女兒右臉頰、右耳後方及右胸口均有大片瘀青,且巫女爲掩飾罪行,還以層層衣物包裹讓外人無從女兒傷勢,社工因而通報龜山警方與市府處理,才揭開其對親生女兒之惡行。

桃園地檢署復訊時,巫女否認犯行,還將責任推卸給孃家家人所爲,檢方查出,巫女曾於2021年間因認僅3歲兒子不服管教,竟以棍子、牌尺等毆打,還以香菸燙傷兒子,導致其眼睛下出血、雙頰瘀血、下脣擦挫傷,胸背、雙腳、雙手多處燙傷、擦挫傷等傷害,巫女事後自覺無力照護及送醫,同年10月間將兒子送回孃家後棄於不顧,桃園地院判刑8月,巫女事後坦承認錯,高院駁回其上訴,地院改以3年緩刑,並接受親職教育及心理輔導等。

桃檢認爲,被告巫女身爲被害人之生母,本應對於被害人之教養、照顧更有耐心,竟對被害人爲上開凌虐行爲,造成被害人受有傷害,妨害其身心健全發育。被告於偵查中供述,查出被告毆打被害人成傷後,並未帶往醫院就醫,反透過包裹被害人方式,避免被害人之傷勢爲他人所知,足認其顯不認爲自身所爲有何不妥之處;且被告在偵查階段,均卸責於孃家家人,其身爲人母,竟展現如此不負責任之態度,令人髮指,且於檢警偵查中始終未坦承犯行,犯後態度非佳,其未因先前司法程序而知警惕,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偵結依家庭暴力之妨害幼童發育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