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牌治百病?體育班「隱晦性暴力」沒被看見 專家揭體制缺陷

▲許多學校與體育單位將教練視爲競技成績的希望,一旦教練能帶隊奪牌,其他問題就被選擇性忽視。(示意圖經變色處理/記者林緯平攝)

記者潘姿吟、林緯平/採訪報導

在一般人眼中,體育班是一羣運動表現出衆的學生,揮灑汗水朝目標邁進。但在學術與實務的觀察者眼裡,其中的權力運作遠比外界想像複雜。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退休教授劉淑瓊直言:「體育班中的暴力,特別是性暴力,一直都很隱晦,沒有被放到檯面上來檢視。」她甚至認爲,「它」從未被攤開檢視的原因,就是這個體制本身是爲了維持「不被看見」而設計的。

制度不曾教會孩子:有能力說「不」也是一種權利

「臺灣的體育運動系統是極爲特殊的權力結構,當中人際關係非常獨特。我認爲是權力極度不對等的狀態,甚至是全方位的權力控制:教練掌握的權力,遠超一般人想像。」劉淑瓊觀察到,在此結構中,學生與教練關係常超越「師生指導」,進入依附關係。這種依附,包含身體的聽從與模仿,心理的依賴,情感的信任,社交圈的連結,乃至未來升學與生涯的投資。

「這樣的依附如果健康,是支持孩子成長的重要力量;一旦信任被濫用,就是最深層的傷害。」劉淑瓊強調,許多孩子即使內心隱約感受不對勁,也因全方位依賴無法即時脫離。他們怕失去機會、被隊友排擠、被標籤「不服從」,而這些壓力往往來自最信任的大人:「教練」本身。

這解釋了運動隊伍中受害者常選擇噤聲的原因。他們不是沒有感覺,而是無法分辨「權威引導」與「操控侵害」的界線。他們不是不想逃,而是逃無可逃。

體育運動中的權力關係已超越指令與執行層面,滲透進孩子的每個選擇與判斷,從何時起牀、飲食、參賽,到能否進入理想大學。孩子選擇順從不只是畏懼權威,更因這套制度從未教導他們:有能力說「不」也是種權利。

「只要成績,不問過程」 大人們的選擇性忽視與系統性沉默

這種畸形的權力結構並非自然生成,而是體制默許的結果。臺灣運動產業協會理事長徐正賢指出,學校常會將教練的行爲視爲「個別風格」,忽略建立明確的監督機制,「只要能帶隊奪牌,其他問題就被選擇性忽視。」在這樣的環境中,競技成績成了壓倒一切的免責牌。

▲臺灣運動產業協會理事長徐正賢。(圖/記者潘姿吟攝)

體育運動行政單位與教育系統間的責任模糊,學生長期處於無人聞問的空窗。徐正賢觀察,不少教練在踏入教學現場後,開始不自覺帶入自己學生運動員時期的經歷,重演當時接收的教練樣貌;從被訓練者轉爲複製暴力與服從的實踐者,「這不是個人問題,而是制度性的文化複製。」

他指出,教練從學生、助理一路升任,升遷與傳承幾乎完全依附體制內部運作,「系統生產系統內的人」,導致外部觀點無從進入、監督失靈,也造成既有訓練邏輯與權力結構不斷強化。學生成了此結構中最無力的角色。他們明白,順從教練指令就有出場與升學機會,反之則可能被邊緣化,「教練說的就是對的,不聽話就是不守紀律、會被懲罰。」這觀念不僅內化於學生,也滲透至家長與學校,成爲默認的教育邏輯。

不當訓練的界線? 心導員:難認定

教育部校園性平調查專業人才何冠瑩諮商心理師指出,處理體育運動隊伍霸凌案件時,最棘手的挑戰是區分「正常訓練」與「不當體罰」。她表示,教練常以專業權威爲由,辯稱投訴中的暴力僅是訓練一部分,例如面對質疑迴應:「這哪是霸凌?只是學生太敏感。」這讓調查陷入困境。

何冠瑩分享,處理一般校園霸凌或性平案件時,一般教師行爲界線相對明確,但體育運動隊伍特殊環境需更細緻的判斷標準。「因訓練基準不同,必須仰賴具運動專長的調查委員才能釐清全貌,」她說。

她曾參與國中體育班霸凌調查,起因是教練要求學生一次跳繩1500下,遭質疑爲體罰。經專業評估發現,一般國中生合理範圍爲500至1000下,教練額外要求的500下仍屬可接受的強化訓練,非體罰。這結果讓何冠瑩感嘆:「這樣的訓練強度遠超我們想像,凸顯運動場域的獨特性。」

至於如何判斷體育班霸凌是否成立?何冠瑩指出,關鍵在受害者是否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羣(PTSD)症狀。她解釋,調查人員會觀察學生是否因特定事件產生身心創傷,如回到訓練場表現強烈恐懼,甚至無法入場參與訓練;或僅談及相關話題就出現顫抖、焦慮等反應。

「我曾處理嚴重案例,」何冠瑩回憶,「有學生談及事件時幾乎立刻陷入恐懼,無法繼續對話,甚至完全拒絕返回訓練場,導致運動生涯被迫中斷。」她指出,當學生出現這些症狀,且無其他病史或早期霸凌經歷時,調查通常認定該事件已對學生身心造成顯著傷害,足以構成霸凌。「這樣的創傷反應,是我們判斷事件嚴重性的重要指標。」

校方抽離與推諉 實質架空孩子的申訴權利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觀察到,許多學校對運動隊伍或體育班的管理態度極爲被動,長期選擇性不介入、不監督。她說:「我一直思考一個問題。教練經常把球隊當作私人領地,像在『屯田』,在那塊土地上自行開墾、經營與主導。」這情況,在她多年處理校園事件經驗中屢見不鮮。

馮喬蘭指出,不少校方抱持着一種態度「默認運動隊伍屬於體育班或特定教練專屬」,以致於當問題發生時,學校常以「那是教練的事」來回應,「校長說不知情、主任表示不瞭解,但究竟是真不知,還是早已默認『責任歸屬教練』」?

「這樣一來,孩子就沒有一個可以對話的對象。」馮喬蘭說。校方的抽離與推諉,使學生找不到師長迴應,實質架空了孩子的申訴權利。

▲馮喬蘭認爲,臺灣體育運動系統中,教練經常一人分飾多角、勞苦功高,就像在土地上開墾、經營、控制,因此,常把球隊視爲自己的私人領地。(圖/記者潘姿吟攝)

馮喬蘭進一步指出,孩子在這樣的體制中,早早學會「服從纔有出路」;久而久之,培養出一批從不質疑權威的學生,然後送進下一輪體系,變成下一代教練、管理者、制度執行者。這是一套封閉且自我繁殖的制度,缺乏外部視角與多元價值,最終形成封閉的文化與權力結構。

箝制! 孩子不是不想逃 而是逃無可逃

當孩子遭遇言語羞辱或行爲侵害,社會常先質疑:「爲何不說?」馮喬蘭提醒,這問題本身忽視了權力不對等下的現實:說出口的代價,遠高於沉默。她指出,在封閉的體育運動圈內,學生一旦選擇對抗權威,可能立刻被貼上「製造麻煩」、「帶壞風氣」的標籤,甚至被排擠、邊緣化,連比賽與升學機會都可能遭剝奪。

更何況,多數孩子並不知道那些讓自己不舒服的行爲「不正常」。在訓練場上,權威被視爲正當,久而久之,他們學會了懷疑自己,甚至合理化被侵犯的經驗。

馮喬蘭強調:「我們不能期待一個沒有被好好對待過的孩子,在權威面前能自信地說出拒絕。」正因爲沒有大人站出來劃出界線、示範反抗,他們纔會誤以爲一切都是正常、是應該接受的。

打開出口 需要整個社會共同選擇

劉淑瓊說:「真正讓不正義延續的,是沉默的大人。」她觀察到,學校、行政主管、家長,甚至其他教職員,往往因怕破壞升學成績、比賽榮譽,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徐正賢也呼應:「大家都知道問題存在,只是沒人願意動搖現狀。」主要是現實問題,他說:「在升學壓力與奪牌至上的觀念主導下,許多家長即使心存懷疑,也寧可忍氣吞聲,不願對抗教練,只因『孩子的未來就在這條路上』,一旦事件爆發,有些羣體的反應不是檢討加害者,而是責怪受害者家長:『爲什麼要搞事情?』」

這造就了系統性的集體沉默。孩子見大人選擇不處理,也學會沉默;他們知道說了不會被保護,只會被犧牲。馮喬蘭形容,運動隊伍內部是封閉的權力共同體。孩子踏入隊伍那刻起,就被要求「適應規則」,而這套規則核心不是技術,不是努力,而是「聽話」。

要讓孩子敢說話,絕不是靠個別案處理就能解決。馮喬蘭與徐正賢不約而同提到,亟需建立獨立於學校與教練之外的第3方監督機制,並重建家長、學校與教練之間的平等參與與資訊透明。讓說出來的孩子,不再被犧牲;讓選擇站出來的大人,不再孤單。

劉淑瓊則強調,首要任務是翻轉「服從纔是好選手」的迷思。讓孩子知道,拒絕不合理命令、保護自己,不是背叛,而是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