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自然資源部門迴應土地收儲涉及的“企業土地成本”:包含出讓金及企業投入的各項稅費、利息等直接成本

土地收儲專項債重啓工作備受關注。

近日,以廣東爲代表的部分省份正在加快推進專項債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工作,春節過後,廣東省內至少15城先後發佈專項債收回收購閒置土地的公示。

對於自然資源部242號文提出的“土地儲備機構委託經備案的土地估價機構,對擬收回收購地塊開展土地市場價格評估,相較企業土地成本,就低確定收地基礎價格”,記者致電多地國土資源部門瞭解到,企業土地成本不僅僅包含獲取土地時的出讓金,還包括企業投入的各項稅費、利息等直接成本。在執行層面,出現了多宗地塊原價甚至溢價收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