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財政部:各地要優先將處置存量閒置土地清單中的地塊納入土地儲備計劃
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發布關於做好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土地儲備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發債要求及資金使用主體。申請發行專項債券的土地儲備項目須納入土地儲備計劃,並在全民所有土地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有對應的標識碼。各地要優先將處置存量閒置土地清單中的地塊納入土地儲備計劃,確有需求的新增土地儲備項目也應納入土地儲備計劃。存量閒置土地包括,企業無力或無意願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房地產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收回收購條件的土地。2024年11月7日之後供應的土地不列入存量閒置土地範圍。用於土地儲備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只能由納入名錄管理的土地儲備機構使用,實行專款專用、封閉管理,專項用於土地儲備工作。(自然資源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