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監管督促才澄清 五洲新春及董秘“模糊回覆”遭通報批評
2月7日,上交所下發紀律處分決定書,對五洲新春(SH603667,股價46.50元,170.35億元)及董秘彭耀輝予以通報批評,起因是公司在2024年11月29日“模糊”回覆人形機器人相關產品進展,屬於“信息發佈不準確、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誤導”。
當日,五洲新春還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5]22號)《關於對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五洲新春從2024年11月29日開啓“連板”漲勢以來,合計出現13個漲停板,截至2月7日收盤,累計漲幅達179.62%。
迴應內容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誤導
經上交所查明,2024年11月5日,投資者在上證e互動向五洲新春提問稱,公司曾提到過其靈巧手、滾柱絲槓等用於人形機器人的產品於2024年上半年已實現小批量銷售,請公司就目前相關產品的驗證及銷售進度情況進行說明。
2024年11月29日盤後,五洲新春在上證e互動就該提問回覆稱,公司目前已具備完整的絲槓產品的設備產線及生產能力,具體進展情況參照公司定期報告。相關回復發布後,公司股價於2024年12月2日漲停。
經上交所多次監管督促,五洲新春才陸續披露《澄清公告》《關於股票交易風險提示公告》等公告。上述公告稱,2024年至今,公司相關絲槓產品累計開票收入約爲含稅金額680萬元,佔公司2023年全年營業收入的0.22%,佔比非常小,對公司業績不形成影響。目前,公司暫作爲二級供應商向杭州某公司提供內螺紋磨工藝之前的絲槓半成品爲主,尚不能確定該杭州公司下游客戶。
另經查明,五洲新春股價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連續6個交易日漲停,期間2次觸及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對此,上交所認爲,在機器人等相關概念處於當前市場高度關注的熱點時期,相關信息的發佈應該真實、準確、完整,並充分提示風險。五洲新春在上證e互動回答投資者提出的公司產品與機器人相關問題,未充分完整揭示絲槓產品對業績不形成影響、最終客戶無法確定、以提供半成品爲主等風險,經多次監管督促後才披露相關澄清及風險提示公告,期間公司股價連續漲停並2次觸及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上交所表示,五洲新春相關信息發佈不準確、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誤導,違反了有關規定。責任人方面,董秘彭耀輝作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未能做好公司信息發佈管理工作,對公司違規行爲負有責任,違反了有關規定和承諾。
公司及董秘遭通報批評並出具警示函
面對上交所的問責,五洲新春及有關責任人提出異議稱:一是其沒有蹭熱點的主觀意圖或動機,回覆內容未提及“靈巧手”“人形機器人”等敏感詞彙;二是回覆當天人形機器人板塊活躍,且相關期間人形機器人板塊漲幅較大;三是公司一貫重視信息披露及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股價異動後已經及時發佈公告降低市場影響。
而針對上述申辯理由,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覈後認爲:第一,絲槓設備與“靈巧手”“人形機器人”等熱點詞彙高度相關,在此情況下,公司模糊回覆已具備完整的絲槓產品的設備產線及生產能力,未充分完整揭示絲槓產品對業績不形成影響、最終客戶無法確定、以提供半成品爲主等風險,經多次監管督促才逐步明確提示,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誤導,所稱無主觀意圖、未提及敏感詞彙等不影響違規事實的認定。第二,該紀律處分已綜合考慮披露澄清公告等情況,但不足以減輕違規責任。
對此,上交所決定,對五洲新春及彭耀輝予以通報批評。對於該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上交所還要求五洲新春董監高人員採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並結合指出的違規事項,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範運作水平。同時在收到決定書後一個月內,向上交所提交經全體董監高人員簽字確認的整改報告。
此外,浙江證監局也對五洲新春及彭耀輝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浙江證監局要求其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杜絕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爲,並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