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政府打房遭質疑變相懲罰「出外人」被迫遷戶籍

房屋稅2.0新制今天設籍最後一天, 錯過房屋稅率恐翻倍。記者唐秀麗/攝影

囤房稅2.0將在5月首度開徵,新制規定自住房屋可享輕稅,但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符合資格的納稅義務人須在昨天截止日前辦妥戶籍登記,否則將被依非自住住宅家用稅率課徵,最高爲4.8%,最高4倍稅金,但也引來北漂「出外人」抱怨被迫遷戶籍。

財政部日前表示,針對113年6月30日以前已持有房屋,且房屋稅稅籍資料記載爲自住房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輔導通知書,今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稽徵機關將依戶政資料逕行覈定續按自住房屋稅率1.2%課徵房屋稅,若未在昨天前辦竣戶籍登記者,今年5月收到之114年期起房屋稅將改按非自住房屋稅率,法定稅率1.5%至4.8%課徵。

嘉義一名林姓男子婚後與妻子在嘉義買房定居,4年多前因工作北漂到新北,因受不了臺北租房租金太昂貴,一間小套房每月就要繳1萬多元,夫妻精打細算,認爲替房東貸房貸不如自己買間小房,咬牙拿出積蓄在公司附近買了一間小房,每月付房貸2萬多元,也方便自己辛苦打拚工作,回家有個溫暖窩居住。

林姓男子說,未料政府爲了打房,他被迫還得把戶籍從嘉義遷到新北,此外,他繼承父母的祖厝在桃園,無直系親屬可遷戶籍,只能任由課較高額度的房屋稅,政府打房變相懲罰「出外人」,實在很無奈,求助無門。

另外,黃姓男子家鄉在臺南,年輕時北上工作在臺北結婚買房,但與妻子未育有子女,去年年邁父母過世,他繼承老家房子,被迫要戶籍遷回臺南,問題是他的工作生活圈,選舉投票都在臺北,這是哪門子的打房?根本打到艱苦的「出外人」,希望政府能考量小老百姓生計修改房屋稅,還給人民安寧日子。

黃男說,爲了遷戶籍,還得向公司請假,奔波到戶政事務所及稅務機關申辦相關程序,連日來大排長龍人潮,令人叫苦連天,希望政府及立委能看到基層百姓的辛苦,修法改善,找出真正打房的利器,而不是來找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