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臺最新金融政策影響臺商分析
2025年6月12日大陸人行、外匯局聯合發佈了《關於金融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若干措施》,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開放試點,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臺籍個人跨境支付便利化、金融風險管控等四方面共12條新政。
1、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
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有三條措施。一是臺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境內股權再投資時,被投資企業或股權出讓方無需辦理接收境內再投資登記。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外債簽約(變更)登記,及境外上市外匯登記及變更、註銷登記可由銀行直接辦理。
二是允許符合條件的福建省內企業辦理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集中運營管理境內的本外幣資金,開展資金歸集和餘缺調劑、經常專案資金集中收付和軋差淨額結算等業務;三是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臺資板」創新升級,加強與新三板合作對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臺資企業在大陸上市。
2、跨境貿易開放試點
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的跨境貿易試點共計五條措施。一是對於單筆等值五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包括佣金、勞務費、盈餘匯出等)等項目外匯支出,可事後覈驗《服務貿易等專案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二是鼓勵審慎合規銀行創新金融服務,自主辦理試點優質企業真實合規的新型跨境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三是試點優質企業與同一境外交易對手開展特定經常專項外匯業務時,可辦理軋差淨額結算。
四是試點優質企業辦理貨物貿易特殊退匯業務,無須事前在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登記,可直接在銀行辦理;五是試點優質企業與其具有關聯關係的境外機構間發生超12個月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以及與非關聯關係的境外機構間發生的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由銀行審覈真實性、合理性後辦理。
3、臺籍個人跨境支付便利化
臺籍個人跨境支付便利化共計兩條措施。一是福建省內銀行可爲臺籍個人在福建的合法合規商品房交易相關款項辦理跨境人民幣收付業務。二是指導銀行加大自動取款機(ATM)改造力度、開通境外銀行卡支取人民幣現金功能。
此次政策的核心是便利臺商資金運作及跨境劃轉。其中資本項下的外債簽約、變更登記,境外上市的外匯登記可在銀行直接辦理的政策,2023年12月已在江蘇、廣東、上海等地試點,本次擴展到福建全省實施。
至於臺籍個人跨境支付方面,主要是爲了臺籍個人出售位於福建省內的商品房,可以人民幣匯出賣房款,不像過去只能結匯爲美元后匯出,避免因兩次換匯的匯率風險,爲大陸首次放開的外匯政策。
(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