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運將養貓賣不掉碎頭戳腹奪6命 法官慟「貓是家人」判3年半

▲計程車司機謝男(中)在傢俬設養貓場,並虐死6貓被捕、一度收押。(圖/粉專邵柏森-虎哥救援大小事提供)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1名謝姓計程車司機在傢俬設貓咪繁殖場,今年(2025年)初將6只賣不掉的貓,用鐵錘、利器敲、刺成重傷,丟在路邊送命,被警方獲報會同新北市府動物保護處循線查獲,家裡還有16只籠養貓咪全數沒入,謝男一度被羈押、招認爲省飼養成本而犯下本案,新北地院依《動物保護法》判他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今年2月27日上午5點多,1位女子騎機車上班途經新北市中和區光環路一段,赫見5具貓屍如布偶般散落路面,其中1具遭車輛輾碎、慘不忍睹,女子好心將5具貓屍撿到路邊集中,上網求助網友籌錢火化,網友起疑,通報動保處處理。

動保員到場又尋獲1具貓屍,清潔隊到場清運時,也發現1具貓屍,共7貓受害,包括美國短毛貓3只、金吉拉、加菲各1只,均爲成貓,另2只爲三花米克斯幼貓。動保處獸醫驗屍研判,其中5貓遭鐵錘敲碎腦袋與肋骨等處、1貓遭直徑約2公分利器捅破胸腹、傷及內臟,1只幼貓沒遭虐傷,但被車輾碎。

▲謝男在傢俬設養貓場,飼養環境惡劣,被揭發虐貓致死後,家中剩餘貓只全被新北市府動物保護處帶走沒入。(圖/粉專邵柏森-虎哥救援大小事提供)

警方獲報,循線鎖定家住板橋區的67歲計程車司機謝男,當天凌晨3點多開車在光環路一帶繞行,最後選定1處人車罕至、流浪狗出沒路段,從車內將7只貓帶到路邊丟了就走,清晨4點出頭,受傷的6貓停止掙扎、靜止不動。

警方隔天(28日)會同動保處拘提謝男到案,發現他家還有11大5幼共16只貓,關養在層層堆疊鐵籠中,空間狹小、通風不佳,沒更換的貓砂裡滿是幹化結塊排泄物,也沒給乾淨食物與飲水,動保處全部帶走沒入。

謝男起初辯稱僅棄養沒虐殺,自稱年邁健康差、患有憂鬱症,開計程車收入不好、照顧自己都成問題,家人反對他養太多貓,他自忖若他死後、貓咪會很可憐,所以趁凌晨丟到路邊,盼有好心人撿回家養,他不知貓咪怎麼受傷。

檢方不信,將謝男聲押禁見獲准,起訴移審後,謝男坦承養貓目的是繁殖、販賣,哭着招認虐殺貓咪,但辯稱不太記得過程,謝已獲交保。

▲謝男在傢俬設養貓場,飼養環境惡劣,被揭發虐貓致死後,家中剩餘貓只全被新北市府動物保護處帶走沒入。(圖/粉專邵柏森-虎哥救援大小事提供)

法官審理髮現,事發前不到半年,謝男家裡已有數十隻貓,仍一次登記飼養3只英短母貓,先前還聯繫有意買貓者替貓打疫苗,可見他經營賣貓副業,還自行對貓咪打針用藥。

此外,謝男被沒入貓只中,有3只分別爲藍短、英短與折耳美短,市價各數萬元,相較於本案遭棄貓只,顯然謝男目的是剔除賣不掉的貓、以節省開支,卻故意虐貓,「所爲甚爲可惡,應予嚴懲」。

法官認爲貓咪是寵物,也是「家庭成員」、仰賴主人甚深,但謝男把貓當成「經濟動物」,養那麼多隻僅1、2只有取名,還以鐵錘敲頭、利器刺腹淘汰賣不掉的貓,貓咪「於遭受傷害之際,仍不知主人如此對己之緣由,當時所受身體、心理上之痛苦,難以言喻」。

▲謝男在傢俬設養貓場,飼養環境惡劣,被揭發虐貓致死後,家中剩餘貓只全被新北市府動物保護處帶走沒入。(圖/粉專邵柏森-虎哥救援大小事提供)

法官批謝男殘忍傷害具有靈性、應值憐愛的貓咪,任由鮮血直流、棄置而亡,使貓咪死前蒙受莫大痛楚,犯罪手法泯滅人性,不值得憐憫,而貓屍遍佈公衆通行馬路上,新聞報導於網際網路流傳,對社會公衆造成震撼。

法官據此將謝男虐殺6貓行爲一罪一罰,依法定最重2年以下徒刑的《動保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各判刑1年、各併科罰金25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