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臺中小爸媽反覆虐嬰釀骨折腦傷 不甩警告「一次比ㄧ次嚴重」
臺中一對年輕小爸媽缺乏耐心,兒子出生未滿月就遭2人輪番凌虐到3度送醫,最終手骨折、嚴重腦傷。檢方發現,2人早有社會局資源介入指導育兒,仍連續對男嬰施暴,一次比一次嚴重,依重傷害等罪嫌起訴求重刑,檢察官更直言「不該使稚子成爲父母宣泄的犧牲品。」
檢警調查,夫妻(24歲、23歲)去年8月生下兒子,同年9月12日女子不滿小孩哭鬧就出手捏、掐其手臂,下午驚覺男嬰右手無法舉高,送醫才發現骨折,當天治療後帶回家照顧;隔天13日她又不滿孩子哭鬧,改掐捏其腹部、持有拉鍊的外套帽緣甩打成傷。
結果男嬰晚上異常溢奶再度送醫,住院治療1周才穩定,醫護人員也對夫妻衛教、指導照護方式,確認2人有能力後同月20日才讓他們把兒子接回去。
未料隔天21日,換男子單獨照顧小孩時,他凌晨2點多因被兒子哭鬧聲吵醒,竟用雙手抱住男嬰大力搖晃數次,過程讓他頭部撞到水泥牆至少2次,沒多久見他頭異常腫脹,凌晨4點多再緊急送醫,男嬰又被發現顱骨骨折、腦出血,因受虐性腦傷造成嚴重腦損,醫院見男嬰頻繁受傷主動報警。
檢方訊時,女子起初辯稱替兒子穿衣拉扯太大力才釀手骨折。直到檢方提示傷勢證據她才坦承,並證稱21日先生單獨照顧小孩時,聽到房間內傳出「砰」、「砰」聲響,回房就發現兒子左額腫脹6、7公分。
男子也否認,稱兒子可能撞到牆角,還說絕對沒碰他頭,還誣陷社工拉到男嬰手才骨折,最後才坦承客觀行爲,但否認過失或故意,堅稱沒刻意要弄他。
檢方查,妻子曾遭先生家暴,當時就有社工介入,懷孕時也有給予育兒資源、指導,2人對育兒若有疑問非全無求助管道。醫院診斷也認爲,男嬰受蓄意虐性骨折、受虐性腦傷,未來恐有肢體、認知及語言功能障礙,就連男子父親都曾傳訊提醒他不可虐嬰、有刑事責任。
檢方偵結依重傷害、傷害罪嫌起訴夫妻,也請法院審酌,其等是年紀尚輕的「小爸媽」,妻子有中度智能障礙,在兒子3度受傷後不久都主動要求送醫,尚未泯滅人性。
但2人已有育兒指導員到府服務,卻一再失控暴力對待男嬰,手段一次比一次惡劣,犯後否認,請法院各就先生、妻子,從重、從適當量刑,藉以喚醒2人覺悟,不再使稚子成爲父母宣泄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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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一對年輕夫妻育兒缺乏耐心,把剛出生未足月男嬰虐到嚴重腦傷,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