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小爸媽虐嬰 3度送醫骨折腦傷
臺中一對年輕父母缺乏耐心,兒子出生未滿月就遭輪番凌虐,最終手骨折、嚴重腦傷。圖爲示意。圖/AI生成
檢警調查,這對廿四歲、廿三歲夫妻去年八月生下兒子,同年九月十二日女子不滿小孩哭鬧就出手捏、掐他手臂,下午驚覺男嬰右手無法舉高,送醫才發現骨折,當天治療後帶回家;隔天她又不滿孩子哭鬧,改掐他腹部、拿有拉鍊的外套帽緣甩打成傷。
男嬰晚間因異常溢奶再度送醫,住院一週才穩定,醫護人員對夫妻衛教、指導照護方式,確認兩人有基本照顧能力後,同月廿日才讓他們把兒子接回去。
詎料翌日,男子單獨照顧小孩時,凌晨二點多被兒子哭鬧聲吵醒,竟用雙手抱住男嬰大力搖晃數次,讓他頭部至少兩次撞到水泥牆,沒多久見男嬰頭部腫脹。男嬰凌晨四點多再被送醫,又被發現顱骨骨折、腦出血,因受虐性腦傷造成嚴重腦損,醫院見男嬰頻繁受傷,通報警方。
臺中地檢署訊問時,女子辯稱替兒子穿衣太大力,手才骨折;檢方提示傷勢證據後,她才坦承,並證稱丈夫單獨照顧時,聽到房間內傳出「砰、砰」聲響,回房就發現兒子左額腫脹六、七公分。
男子否認,稱兒子可能撞到牆角,還說絕對沒碰他頭,誣陷是社工拉扯男嬰的手才骨折。他最後坦承「客觀行爲」,否認刻意要弄他。
檢方調查,女子曾遭丈夫家暴,當時社工就介入,懷孕時也給予育兒資源、指導,兩人對育兒非全無求助管道,且男子的父親也曾傳訊提醒他不可虐嬰、會有刑事責任。醫院診斷認爲,男嬰受蓄意虐性骨折、受虐性腦傷,未來恐有肢體、認知及語言功能障礙。
檢方偵結後,依重傷害、傷害罪嫌起訴夫妻,並請法院審酌兩人是年紀尚輕的「小爸媽」,女子有中度智能障礙,兒子三度受傷後主動送醫,但兩人已有育兒指導員到府服務,卻一再失控暴力對待,犯後否認,請法院就男子部分從重量刑、女子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