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日上班夜跑車!扛家弟怒殺啃老哥 檢認不符情堪憫恕他無言了

▲臺中東區弟殺啃老哥命案今審理,檢方具體求刑6年。(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遊姓哥哥啃老20多年,弟弟去年一氣之下持木棍把哥哥打死。今審理時,遊母說弟弟白天在印刷廠上班,晚上還去跑計程車,每月收入3萬多,一半都會給家用。檢方認爲不符情堪憫恕,但仍求處較低6年刑度,遊弟聽聞後,在被告席上癱坐、望向天花板,時而搖頭悲嘆。審判長諭知下月宣判。

去年1月22日19時許,東區東乙街發生一起命案,一名遊男(45歲)看不慣哥哥(48歲)長期啃老,向爸媽長期討錢,事發當天甚至砸毀客廳、神像以及廚房,遊弟回家後,見到家中一團亂,哥哥甚至拿破碎玻璃瓶要攻擊媽媽,拾起球棒追打哥哥,在家門口將人打死。

臺中地院今傳遊母作證,遊母說當天大兒子又討錢,要我去借20萬給他,討錢的事情非常久了,甚至會拿瓦斯桶威脅,至少20年,有時2、3千塊,多的就數萬元,還得去跟人借錢給他,甚至爸爸的這間房子也被拿去抵押700萬,至今都得還。

遊母表示,小兒子是印刷工,晚上還會去開計程車賺錢,月收3萬多,一半都會拿回來給家用。大兒子若跟我討不到錢,還會要我去跟小兒子要求,去跟別人借錢花用,事發當天我叫小兒子回家吃飯,正好大兒子在到處亂,小兒子是爲了阻止哥哥、保護我。

合議庭審判長劉柏駿問遊母,大兒子是否2、3天就會鬧一次?兄弟倆平常有無衝突?遊母表示大兒子確實常常鬧,兄弟倆從小則沒有衝突,小兒子都會暗自吞忍,現在欠銀行700萬,每個月都要還好多,小兒子被收押期間只能到處借錢。

▲遊弟聽見檢方求刑6年,望向天花板放空許久。(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就科刑辯論部分。檢方認爲,遊男符合刑法第62條自首減刑,但是不符合第59條情堪憫恕。這是長期家庭衝突造成,弟弟打哥哥,檢方跟社會都能看出,是爲了保護母親,做出無聲吶喊,試圖要挽救這個家庭,但應該停手於哥哥倒地,正義在那時就能得到衡平,但弟弟卻是一棒又一棒,攻擊20幾下不停手。

檢方指出,哥哥當時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弟弟仍朝頭部攻擊,造成粉碎性骨折,弟弟雖是情緒失控,但是殺意明確。哥哥生前的作爲令人作惡,但難道品德完美的人才配擁有生命權嗎?那還要有法院幹嘛?這是社會的底線,遊弟刑度可調整下修,加上雙親也多次希望能對小兒子寬容,但法律不允許以此方式奪走生命,考量遊男可教化、有懊悔、重返社會可能性高,具體求刑6年。

公設辯護人指出,被告遊男是長期負面情緒累積,被害人當時拿着破碎酒瓶要刺向媽媽,遊男受到此情刺激,才觸發犯行。又哥哥長期對一家精神騷擾,被告遊男承受長期壓力,才情緒累積導致本案發生。

公辯認爲,被告父母當庭表示希望「手梳攑懸(高擡貴手)」、從輕量刑,本案犯行確實是被告不對,但是這個家應該如何善後?父母未來需要被告照顧,甚至還有外頭債務需要承擔,對比20年行爲跟20幾下失手,這是何等絕望?認爲遊男符合情堪憫恕得以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