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蘆洲警爆「浮報功獎」醜聞 八里所長遭記過拔官法辦
記者陳以升、陸運升/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轄內八里分駐所前巡官兼所長李姓警官涉嫌不當申報獎勵,甚至疑涉僞造文書罪,遭分局自清自檢,立即拔除主管職務並函送法辦。分局坦承李員不僅申報獎勵不實,其不善溝通、與同仁不睦的領導風格,也早已引發內部矛盾。分局獲報後展現維護警察風紀不護短的態度,自清自檢將李姓所長記過處分、調離主管職並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警察局蘆洲分局驚爆所長浮報功獎遭記過拔官法辦。(圖/記者陳豐德攝)
這起爭議起因是3月21日晚間,八里分駐所與龍源派出所聯合執行擴大臨檢勤務。當時由李姓所長帶班查獲一起胡姓嫌犯的毒品案。蘆洲分局表示,李員在此案確實有實際出力,符合敘獎要件。然而,在檢視其申報獎勵所提供的附件筆錄時,卻發現筆錄上的「詢問人兼記錄人」核章,與偵查隊移送卷宗歸檔的附件不同。
蘆洲分局在啓動內部調查後,證實筆錄實爲黃姓警員所製作,但李員在審覈個人獎勵案件時,卻將自己的職名章蓋在筆錄的核章處,此舉顯有不當。爲求慎重,蘆洲分局已決定將此案函請地檢署參辦,調查是否涉及僞造文書罪嫌。
蘆洲分局指出,自李員調派八里分駐所後,就因不善內部溝通,與所屬同仁相處不睦,已造成團隊合作上的困擾。如今再爆發申報個人獎勵不當的行爲,已使其喪失領導統御的正當性。考量李員已「人地不宜」,蘆洲分局在5月29日發佈人事通報,將李員調整爲非主管職務,並核予申誡一次處分,以示警惕。分局表示,後續將待偵審結果確定後,再行加重相關行政處分。
八里分駐所所長職務目前將由巡官林裕益代理,於6月2日正式生效。蘆洲分局重申,本案秉持「警紀警辦、自檢自辦」的原則,以不掩飾、不護短的態度,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採取斷然處置作爲,展現了維護警察風紀的堅定決心。此事件也提醒所有警務人員,務必嚴守紀律,維持警察的清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