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所長申報獎勵不當! 遭分局記過拔官法辦

蘆洲分局外觀。(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所管轄的八里分駐所,發生了前巡官兼所長李姓警官疑似不當申請獎勵,甚至牽涉僞造文書的案件。分局在進行內部自我清查後,立即解除其主管職務,並將案件移送法辦。據分局坦承,李員不僅在獎勵申報上存在不實情況,他本人領導風格與同仁間不睦的消息,也早已在內部引發了矛盾。分局接獲相關消息後,秉持維護警察紀律、絕不袒護的原則,展開自我檢討,對李姓所長予以記過處分、調離主管職位,並將案件函送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

這起爭議事件的源頭,是發生在三月二十一日晚間,八里分駐所與龍源派出所聯合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時,由李姓所長帶隊查獲了一起胡姓嫌犯的毒品案件。蘆洲分局表示,李員在該案件中確實有實際貢獻,符合獎勵的標準。然而,在審查其申報獎勵所提供的附件筆錄時,卻發現筆錄上的「詢問人兼記錄人」的核章,與偵查隊移送卷宗歸檔的附件有所不同。

蘆洲分局在啓動內部調查後,確認該筆錄實際上是由黃姓警員所製作,但李員在審覈個人獎勵案件時,卻將自己的職名章蓋在筆錄的核章處,這樣的行爲明顯不妥。爲了慎重起見,蘆洲分局已決定將此案函請地檢署一同偵辦,以釐清是否涉及僞造文書的罪嫌。

蘆洲分局進一步指出,自李員調任至八里分駐所後,便因爲不擅長內部溝通,與所屬同仁之間的相處並不融洽,這已對團隊合作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如今又爆發了申報個人獎勵不當的事件,更加使其失去了領導統御的正當性。鑑於李員已呈現「人地不宜」的狀態,蘆洲分局於五月二十九日發佈人事通報,將李員調整爲非主管職務,並給予申誡一次的處分,以示警惕。分局表示,後續將等待偵查審理結果確定後,再行加重相關的行政處分。

目前,八里分駐所所長的職務將由巡官林裕益代理,並於六月二日正式生效。蘆洲分局再次強調,本案將秉持「警紀警辦、自檢自辦」的原則,以不隱瞞、不包庇的態度,針對員警違法違紀的案件採取果斷的處置措施,展現維護警察風紀的堅定決心。這起事件也提醒所有警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維護警察的清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