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山道猴子 租賃公司納管恐怕還有諸多問題...

金管會宣佈金保法修正案,首波12家融資租賃公司將成爲金融服務業納管。本報資料照片

融資租賃公司納管適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預計8月底生效,金管會4月22日預告五項法規草案,並公佈三階段納管業者名單,從去年初開始因YT影片「山道猴子」引發關注的融資租賃消費亂象,一路吵吵嚷嚷終於確定將以金保法納管,8月底上路後是否真能終結消費亂象?

金管會4月22日進行法規預告,分階段納管租賃業者,法規預告後將給予業者二至三個月的緩衝期,預計8月底生效,違者將可處30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

第一階段納管爲四家上市租賃股--中租控股、裕融、和潤企業及日盛臺駿,以及這四家上市租賃股的集團旗下轉投資共12家融資租賃相關公司;第二階段則是銀行業轉投資的13家融資租賃公司;第三階段再擴至租賃公會所有會員共15家。

納管對象有誰?

從三階段納管對象來看,可以發現納管公司的選擇標準,大致先從規模較大上市公司,再到原本就是金管會監理的銀行業轉投資公司,再擴及其他租賃公會會員公司,都是相對較具規模、本來就是合法經營的企業,換句話說,也是比較「容易」接觸管束的對象。

租賃公司三階段納管適用金保法概況

說穿了,這三階段納管的業者,其實全部都是租賃公會的會員公司,而對比立委提出所謂市場上有成百上千家的租賃公司,其實向來嚴格自律、從嚴篩選會員公司成員的租賃公會,其會員公司家數合計也不過才40家。

這些會員公司在去年4月租賃公司針對中古車貸與先買後付(BNPL)訂出自律公約後,客訴案件大減,相關業務的營收也減少,但是立委似乎還是持續接收到有不當業務行爲的訊息,但是當租賃公會提出質疑,納管後「... 那些抓不到的業者將來怎麼撈進來管理?纔是最大問題」,但立委、官員沒有人回答甚或討論。

根據金管會宣佈的三階段納管對象,除了全部都是租賃公會會員公司,總共不過40家之外,第二個重點是,其實這些租賃公會會員公司,並不是每一家都有從事中古車貸、BNPL業務,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第二階段納管的銀行業轉投資的13家融資租賃公司,幾乎主力都是從事中小企金融資租賃,而非做車貸、BNPL,像這些沒怎麼做消費金融相關業務的租賃公司,納管適用金保法的實際意義爲何?是否會讓租賃納管以整頓租賃融資亂象的作爲,流於形式?

最後是全部的租賃公會會員公司中,其實有做BNPL業務的公司不過五家,至於從事車貸相關租賃業務的公司家數較多,但其實也不表示有做針對一般消費者的自小客車或者重型機車車貸,例如四家上市租賃股之一的日盛臺駿國際租賃,除了沒有跨足BNPL業務外,其車貸、租車業務其實針對的主要是企業大型車輛、貨卡車、營業車之類,簡單說就是其車輛融資租賃也是屬於中小企金業務一環。

從這三點來看,三階段陸續將租賃公司納管適用金保法,是否就可以杜絕「山道猴子」凸顯的年輕人過度信用擴張等亂象,似乎有很大問號。

事實上,根據租賃公會統計資料,租賃公會會員大多數仍是從事企業融資業務,會員數40家中僅14家業者有從事消費融資業務。並且透過自律規範建立了行業內部的監管機制,自律規範要求會員遵循一定的契約透明度、融資金額上限等提高業者的信譽及消費者對業界的信任。自律公約上路後確實具有相當成效。

立委與金管會關切與出手整頓市場亂象的立意良善,但是對於那些真的製造「山道猴子」悲歌的業者,是否真的有抓到、有納入管理?

只針對比較好接觸的租賃公會會員公司納管,甚至動輒使用「薯條三兄弟」之類的謔稱,會不會在相關亂象還沒能整頓好之前,反而先傷害了這些租賃公司幫助中小企業資金籌措與設備升級的能量,污名化合法正派的租賃業者,進而影響中小企業的資本運作,在當前面對川普關稅戰的衝擊下,削弱了租賃業支持中小企業應對變局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