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女大生遭公車輾斃 母哽咽:來法院一次就痛一次
鉅業公司施姓司機(中)與律師周仲鼎(右)及公司法務一起參與調解。(馮惠宜攝)
東海大學20歲林姓女大生去年9月22日於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過斑馬線時,遭鉅業客運施姓司機駕駛的305號公車撞倒輾斃。林母、施姓司機及鉅業公司代表8日在臺中地院召開調解庭討論賠償事宜,但雙方仍未達成共識。林母哽咽表示:「來法院一次就痛一次,希望對方將心比心,不要高高在上。」
事發當天,施姓司機撞到林女後,下車僅見車輪旁露出一隻手,卻未進一步確認傷者狀況,隨後再次上車將公車前移,導致林女遭二度輾壓,最終不幸身亡。檢方今年4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施姓司機,案件進入一審。
此前傳出鉅業公司僅願賠33萬多元,但公司澄清爲誤解。今天調解庭後,鉅業公司法務代表與施姓司機律師周仲鼎表示,初步賠償金額已從233萬元提高至350萬元,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及扶養費,由司機與公司共同承擔,並強調尚需與家屬協商達成最終共識。
林母表示,每次出庭就像回到事故現場,心理煎熬難以言喻。她呼籲鉅業公司真正理解家屬心情,公平處理賠償,勿讓家屬再次承受「二度傷害」。家屬律師指出,雙方在扶養費計算上仍有分歧,鉅業公司以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計算,但此標準通常用於強制執行,非一般損害賠償,後續將持續與鉅業公司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