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or員工貪污2000萬元 奢侈品牌的貪腐黑洞爲何難堵?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易佳穎 上海報道

日前,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兩起職務侵佔案件作出判決。根據(2024)滬0106刑初1037號和(2024)滬0106刑初1158號刑事判決書顯示,三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九個月不等,均適用緩刑。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名被告均爲外部公司員工,涉案的路威酩軒香水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的兩名內部員工應某、崔某則另案處理,目前內部員工的涉案尚未判決。

據悉,應某爲DIOR品牌培訓部高級總監,崔某則爲培訓部經理。經法院審理查明,兩人自2015年2月至2023年2月的8年間,以虛構會務費、諮詢服務費和翻譯項目等名義,通過外部公司開具虛假髮票並配合覈銷費用,套取公司資金後,再按60%-95%比例獲取分成。

最終二人共系統性侵佔公司資產逾2000萬元,其中部分錢款直接由外部公司代爲支付旅遊費用、子女培訓費用。

二人具體的做法是,應某指使第三方公司負責人吳某製作虛假業務訂單,崔某則與財務人員胡某配合完成虛假費用覈銷。連續8年間,路威酩軒公司向關聯企業支付虛假業務款項共計約944萬元,其中第三方公司收取開票稅費及服務費達近70萬多元,實際用於個人消費金額866萬多元。

另一判決中顯示,從2019年至2023年期間,路威酩軒公司則共支付關聯公司虛假業務訂單金額1165萬多元,其中第三方公司留存款項342萬多元,崔某提供的個人賬戶實際收取款項超823萬元。

這兩起案件的顯著特徵是內外勾結,並非核心產品、市場等部門崗位,應某、崔某卻將手中“小小權力”發揮到了極致,通過利益鏈協作,外部公司成爲資金轉移通道。甚至在2023年初案發時,吳某、胡某仍試圖通過編造虛假業務材料掩蓋犯罪事實。

另一方面,案件也暴露了品牌管理中的漏洞。案件持續8年,暴露的是企業定期審計與內控流程的缺失。使得本該爲公司員工提供更多服務的培訓部門,成爲二人私利的附屬。

職務侵佔罪作爲勞動法和刑法交叉的一塊隱蔽性頑疾,因公司沒有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對員工的調查方式相對有限,以建立健全公司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爲前提。而相較於民營企業老闆在場的絕對控制度,和國央企紀檢黨紀的強力管轄,與總部隔着大洋和時差的外企,很多灰色操作就只有本地管理團隊知道,無疑成爲了相對真空的管轄盲區。

此前奢侈品行業的持續增長,也掩蓋了不少問題,而現在作爲行業標杆的LVMH集團2024財年業績報告顯示,全年收入同比下滑2%至847億歐元,其中第四季度收入同比上升1%至239億歐元。但相較於2023年,營業利潤和淨利潤收入分別下滑14%和17%。其中,除日本外的亞太市場表現不佳,第四季度和全年有機收入分別下滑10%和11%。

同時,Bernstein分析師Luca Solca指出,LVMH集團旗下品牌DIOR面臨挑戰,匯豐銀行預估DIOR的2024年全年銷售額爲85億歐元,而LV則爲215億歐元。此外,此類貪腐案件的曝光,也給DIOR的形象和品牌價值帶來了嚴峻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