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學忠罷免案藍、綠互指買票 雲檢:有聞必查、有據必辦

雲林縣罷免立委丁學忠案,藍、綠陣營互指每票買1000元,雲林地檢署16日強調有證據就查到底。(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縣第1選區立委丁學忠罷免案,將於本月26日進行投票,雲林地檢署16日舉行「妨害罷免查察聯繫中心」揭牌儀式,表示目前已受理偵辦妨害罷免案7件。對於藍、綠陣營在臉書貼文互指對方1票買1000元,檢察官強調只要提出相關證據,一定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全力查察。

揭牌儀式由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主任鍾達振、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陳瑞金、雲林縣政府政風處處長邢啓春、移民署雲林縣專勤隊隊長塗順福,以及雲林地檢署罷免查察督導主任檢察官朱啓仁等人共同主持,結合檢、警、調、廉、移等單位攜手查賄防暴。

黃智勇表示,查察罷免案件與選舉查賄工作同等重要,地檢署責無旁貸,將秉持「依法行政、公正查察」原則,持續與相關查察機關密切協作,全力針對賄選、暴力、境外勢力、選舉賭盤及假訊息等違法情形進行查緝,務求罷免過程的公平性與合法性,確保民主制度能在法治基礎上穩健運作。

朱啓仁說,雲林地檢署已受理偵辦妨害罷免案件共計7件,包括網路祭品文、賭盤、看板爭議等,均由專責檢察官積極指揮偵辦中。呼籲民衆如有掌握妨害罷免具體情資,請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檢舉獎金最高可達新臺幣2000萬元,且檢舉人身分嚴密保密。

遭罷免立委丁學忠日前於臉書貼文,指稱「人家已經宣告買同意票了,1票1000,慣用的手法開始了,先買票完再說別人買票,四湖、麥寮、東勢,某議員協力廠商全面發放。」

前立委蘇治芬也在臉書寫道「臺灣的民主走得真是太坎坷了,尤其是接獲訊息,已經有在買票,1票1000元投不同意,更加鬱卒。」

朱啓仁強調,以賄選方式,就同意票或不同意票進行買票,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行求、期約或交付罪。只要提出相關證據,檢察官一定查緝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