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照借牌也要追「女神」 臺中賓士男遭警逮吃4罰單

臺中賓士男不管車被吊牌,加上被吊銷駕照,竟然借朋友車牌違規行駛,就是爲了要追上大甲媽祖遶境。(中時資料照)

大甲鎮瀾宮媽祖遶境活動於前天(4日)晚間啓程,昨(5)日進香隊伍行經臺中市沙鹿區時,警方發現一名李姓男子所駕駛的黑色賓士轎車與車籍資料不符。經查證後,李男坦承因其車牌遭到吊扣,遂向友人借牌使用。進一步調查發現,李男未持有駕照,且此爲其5年內第二次違規。

臺中清水警分局指出,警方於沙鹿區鎮南路二段執勤時,攔查李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發現車牌與車身不符。李男供稱,日前其車牌遭吊扣,因此向友人借用車牌懸掛使用。

警方表示,李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5款及第6款「使用他車牌照」及「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至1萬8000元以下罰鍰;此外,依同條例第21條第1項「無照駕駛」且「5年內違規2次」,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至2萬4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當場禁止李男繼續駕駛,並依法告發。同時呼籲民衆,在車輛牌照吊扣期間,切勿心存僥倖使用他車號牌行駛,並遵守交通規則,維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