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稅賦優惠再延長5年 財政部拚年底前完成修法

電動車減免貨物稅與使用牌照稅政策再延長五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18日院會通過《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確定電動車減免貨物稅與使用牌照稅政策再延長五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財政部表示,此舉是爲了持續降低民衆購車成本,鼓勵使用低污染運具,加速推動運具電動化與淨零目標。

財政部說明,自2011年起政府就提供電動車稅負優惠,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約89萬輛電動汽機車享受貨物稅減免,金額達258億元;另有11萬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減稅金額約90億元。透過租稅減免,不僅減輕民衆買車、用車的經濟壓力,也有效提升電動車普及率,進而降低碳排放。

財政部指出,目前電動車在國內市佔率仍偏低,而現行稅負減免將於2025年底屆期,爲達成行政院訂下的2030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以及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政府認爲有必要持續以稅制誘因帶動消費者選擇低污染車輛,並給予產業更寬裕的發展空間、讓民衆有更充裕的時間改變用車習慣。

至於修法時程,財政部表示,將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爭取在現行優惠到期前完成修法,確保政策無縫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