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1年大增4萬輛 交部補助近5千充電樁年底完工
國內電動汽車數量快速成長,停車場充電需求隨之增加,交通部補助地方政府與中央附屬機關近10億元,於公有停車場設置充電樁。(蔡明亙攝)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專委、代理副司長魏瑜(左)25日說明交通部覈定補助公共充電樁建置情形。(蔡明亙攝)
全臺電動車截至2月底已有近10萬輛,較去年同期增加近4萬輛,大幅成長65%。交通部補助地方政府與中央附屬機關近10億元,於公有停車場設置公共充電樁,共覈定4865槍,已啓用1075槍,其餘預計今年底前完工啓用。
交通部統計,今年2月底的電動小客車登記數爲9萬9980輛,較去年2月底增加3萬9493輛,增幅達65%,顯示近年國內電動汽車數量快速成長,另全臺小客車約742萬輛,電動車佔比僅約1.3%。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專委、代理副司長魏瑜說明,爲加速公共充電樁布建,交通部透過 「公共充電樁設置及區域充電需求評估計劃」編列9.8億元,於2023年至2024年補助地方政府、交通部所屬機關及轄有觀光景點的中央機關於公共停車場設置公共充電樁;並透過「電動車公共充電樁設施設置需求評估之研究」計劃,建立「公共充電樁設施需求評估工具」,可供相關主管機關作爲長期電網規畫及公共充電樁建置參據。
公路局總計覈定補助設置公共充電樁4865槍,含慢充4124槍與快充741槍,及充電樁資訊管理模組平臺3套,其中截至今年2月底,已啓用1075槍,含慢充1045槍、快充30槍。魏瑜說,將持續積極管控受補助單位建置進度,以利於今年底前完成公共充電樁建置,提供大衆使用。
觀察4865槍分配佔比,地方政府佔4722槍,其餘爲中央政府附屬機關,如觀光署、公路局、退輔會、林保署、宜蘭大學及東華大學等。地方政府中,六都佔比分別爲臺北市1198槍、新北市5槍、桃園市391槍、臺中市527槍、臺南市483槍及高雄市398槍。魏瑜分析部分縣市數量較少原因,是因還有其他部會的補助可申請,如部分縣市就有向環境部申請補助。
魏瑜說,截至今年2月底,全臺公共充電樁數量共1萬838槍,含慢充7735槍與快充3103 槍,以同期電動小客車登記數9萬9980輛計算,整體公共充電樁數量的車樁比爲9.2:1,符合歐盟建議整體公共充電樁的車樁比達10:1,其中快充車樁比爲32.2:1,也優於歐盟建議快充車樁比80:1。至於路邊停車位充電樁部分,目前臺灣已有臺南市有設置一些,其他地區尚在初期評估階段。
魏瑜提到,對於未來公共充電樁佈設,地方政府及臺灣電力公司可參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建立的「公共充電樁設施需求評估工具」,規畫各地公共充電樁及其供電容量,交通部也將持續偕同相關部會共同推動營造電動車友善充電環境,提升民衆使用電動車意願,也盼帶動民間業者於停車場設置充電樁。此外,今年9月後緩衝期結束,公有停車場要依小型車總數設置2%充電樁、民營則是1%,要透過換髮停車場登記證方式鼓勵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