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提訴訟 桃園2活動中心敗訴拆除
市民活動中心是不少里民、社區重要的聚會場域,桃園市卻有多處因坐落私地「官司纏身」。面臨地主提起訴訟,市府強調依法院判決辦理,近年包含蘆竹新興市民活動中心和中壢區仁美市民活動中心都被法院判決敗訴拆除,其中蘆竹新興拆除後已決定另覓土地重建。
桃園市共391處市民活動中心,民政局管理187處、社會局管204處,現階段仍在司法訴訟程序的均由社會局管轄,包括蘆竹區山腳、中福、觀音區坑尾、大溪區月眉市民活動中心。
社會局表示,市府已建立活動中心私地處理流程,訴訟敗訴確定者,將依判決辦理;建物經鑑定爲危樓或已閒置報廢者,提前辦理拆除返還土地;建物仍需使用者,則辦理無償借用或租用,必要時編列預算取得產權。
目前,蘆竹區山腳市民活動中心經法院調解確定使用至2028年12月31日,後需拆除返還土地,現由社會局編列預算,補助蘆竹區公所租金每月8700元;蘆竹區中福市民活動中心由德林寺與原地主價購土地,現由德林寺無償提供使用;觀音區坑尾市民活動中心拆除工程已於11月6日公告招標;大溪區月眉市民活動中心則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中,市府將依法院判決辦理。
而經判決確定拆屋還地且已拆除的市民活動中心,分別爲1981年竣工的蘆竹區新興市民活動中心及1975年完工的中壢區仁美市民活動中心。市府表示,蘆竹新興已於2018年9月17日完成拆除,重建工程已於上月8日決標;中壢仁美同樣於2020年12月14日完成拆除點交確認,現該社區與其他里民共用市民活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