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出資18萬買哥哥房產,哥哥拒絕過戶,法院將如何裁決?
(爲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爲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
一、案件背景
在房屋交易中,尤其是涉及家庭成員間的房產交易,由於親情關係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可能缺乏規範的書面合同,這容易導致合同性質和雙方權利義務的認定產生爭議。本案發生在北京市豐臺區,圍繞一套回遷安置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展開,涉及房屋買賣與借貸關係的認定,對於明晰此類糾紛中的法律責任和規範家庭成員間房產交易具有重要參考價值,也爲司法實踐提供了典型範例。
二、案件詳情
(一)原告主張
林宇傑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一是判令林宇鵬、王麗霞配合將位於北京市豐臺區A 號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至其名下;二是要求訴訟費由林宇鵬、王麗霞負擔。
林宇傑稱,他與林宇鵬系兄弟,王麗霞與林宇鵬系夫妻關係。2004 年下半年,戶籍地北京市豐臺區一號房屋開始拆遷騰退,按當時政策,他們都能以 3800 元單價購買回遷安置房屋,但兩家人都積蓄不足。交流中,他得知林宇鵬準備以 180000 元出售涉案房屋籌款買新房,而他家僅有十餘萬元存款,不想舉債買房,覺得涉案房屋雖無產權證但價格合理,遂決定購買。告知林宇鵬後,對方欣然同意。雙方完成錢款和房屋交付,他使用房屋至今。因當時思想觀念陳舊、礙於面子且基於兄弟信任,未簽訂書面協議。近期得知涉案房屋已取得所有權,故訴至法院。
(二)被告答辯
林宇鵬、王麗霞辯稱,不同意林宇傑的訴訟請求,雙方是借貸關係,不存在買賣房屋的合意。2004 年,他們向林宇傑借款 180000 元並出具借條,以涉案房屋作爲抵押,從那時起涉案房屋一直由林宇傑佔有使用。
(三)法院查明
林宇傑與林宇鵬系兄弟,林宇鵬與王麗霞系夫妻。涉案房屋系王麗霞從單位K 公司以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房價款 48236.57 元,2008 年 5 月 22 日登記在王麗霞名下。自 2004 年底至今,涉案房屋由林宇傑佔有使用。對於房屋佔有原因,林宇傑稱 2004 年 10 月,林宇鵬、王麗霞無錢購買回遷安置房屋,打算出售涉案房屋籌錢,他認爲 180000 元價格合適,便購買了該房屋;林宇鵬、王麗霞則稱因無錢購買拆遷安置房屋,向林宇傑借款 180000 元,將涉案房屋作爲抵押,且自認至今未償還任何款項。
2004 年 10 月 30 日,拆遷人北京 Q 公司與被拆遷人林國賢簽訂《北京市住宅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協議》,涉及在冊人口 13 人,被拆遷房屋補償款及補助費共計 938327.6 元。次日,王麗霞與北京 Q 公司簽訂《拆遷回購房合同》,以每平方米 3800 元回購 A 號房屋,總價 434758 元,王麗霞當日一次性付清購房款,並表示爲購房向林宇傑借款 180000 元。林宇傑稱自己是普通工人,妻子 2001 年退休,退休金幾百元,不可能把僅有的 180000 元借給別人買房而自己放棄購房,這不合常理。
林宇傑申請證人林曉慧到庭作證,林曉慧稱自己是林宇傑、林宇鵬的妹妹,當時家裡拆遷需全款購買安置房,林宇傑和林宇鵬都去看房但無力全款購買,林宇傑想買一居室,林宇鵬在其他地方有房,後來協商林宇傑出180000 元,林宇鵬把涉案房屋賣給林宇傑,之後房屋一直由林宇傑使用但未過戶。林宇傑還提交了林宇鵬與其微信聊天記錄截圖。2021 年,王麗霞以返還原物糾紛爲由將林宇傑、林宇傑之妻陳娟訴至法院,要求二人返還涉案房屋。
三、裁判結果
林宇鵬、王麗霞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協助林宇傑將位於北京市豐臺區A 號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至林宇傑名下,因過戶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林宇傑負擔。
四、案件分析
合同關係認定
雖然林宇傑與林宇鵬、王麗霞未簽訂書面買賣合同,但從林宇鵬與林宇傑的微信聊天記錄看,林宇鵬並非以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要求林宇傑騰退房屋,而是一直協商如何處理涉案房屋。林宇傑、林宇鵬的妹妹林曉慧到庭作證稱雙方系買賣關係。自2004 年 10 月林宇傑交付 180000 元並佔有使用涉案房屋至今,林宇鵬、王麗霞雖稱是借貸關係,但從未償還任何款項,且除 2021 年 8 月起訴要求林宇傑返還房屋外,無證據顯示其曾主動要求林宇傑返還房屋或償還借款。綜合這些情況,法院確認雙方系房屋買賣合同關係。
房屋過戶支持
涉案房屋已於2008 年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符合過戶條件,林宇傑要求林宇鵬、王麗霞協助辦理過戶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予以支持。
五、勝訴辦案心得
精準把握法律原則:處理此類糾紛,要精準把握民法中的誠信原則以及合同關係認定的相關法律規則。明確在缺乏書面合同的情況下,如何通過當事人的行爲、溝通記錄等綜合判斷合同關係,爲案件處理提供堅實的法律依據。本案中,正是依據誠信原則和合同認定規則,準確判斷出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
充分收集與審查證據:充分收集和嚴格審查各類證據是關鍵。本案中,對微信聊天記錄、證人證言、拆遷協議、購房合同等證據進行仔細審查,通過對證據的分析和相互印證,梳理出房屋交易的真實情況和當事人的真實意圖,有力地支持了訴訟請求和法院判決。
深入剖析法律關係:深入分析案件中涉及的各種法律關係,理清房屋買賣關係、借貸關係以及家庭成員間的特殊關係。從房屋的來源、交易背景、款項交付到房屋的佔有使用,準確把握各環節法律關係的變化和相互影響,有助於準確判斷當事人的行爲性質和法律責任。
注重庭審策略與溝通:庭審過程中,合理運用證據,清晰闡述觀點,針對對方的抗辯進行有力反駁。同時,注重與法官的溝通,準確傳達案件關鍵信息,引導法官全面瞭解案件事實和法律關係。例如,在庭審中通過對證據的展示和事實的陳述,清晰呈現出房屋買賣關係的成立依據,獲得法官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