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車撞機車竟落跑! 女車主「搬家沒收通知」抗罰慘敗

廖女的車輛在臺北市中山區一處巷弄倒車時,不慎碰撞路邊機車,但她未下車查看或報警,直接駛離現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一名廖姓女子因搬家未收到警方通知,導致愛車牌照遭吊扣1個月,氣得怒告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法院審理後認定,警方通知已合法送達,且廖女確實涉及「肇事逃逸」,最終判她敗訴。可上訴。

這起糾紛發生在去年8月26日,廖女的車輛在臺北市中山區一處巷弄倒車時,不慎碰撞路邊機車,但她未下車查看或報警,直接駛離現場。事後,機車騎士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廖女涉案,並於9月4日發函通知她到案說明。

然而,廖女聲稱自己已於8月3日搬離戶籍地,根本沒收到通知,直到事後才主動到警局補做筆錄。她強調,這只是「停車糾紛」,機車損傷輕微,且對方至今未聯繫求償,質疑吊扣牌照處分過重,違反比例原則。

法院審理後發現,警方通知書確實寄至廖女的戶籍地,並由大樓管理委員會簽收,依法視爲有效送達。法官認爲,廖女明知搬家卻未辦理地址變更,導致未能收到公文,責任在她自己,不能以此主張免責。

此外,根據監視器畫面及事故照片,廖女的車輛確實碰撞機車後未停留處理,已構成「肇事逃逸」。儘管她辯稱無明顯車損,但法官指出,交通法規的處罰目的在於維護公共安全,吊扣牌照1個月並無不當,最終判她敗訴,須負擔300元訴訟費。可上訴。

律師提醒,若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有無傷亡,駕駛人都應立即停車處理並報警,否則可能面臨吊扣牌照甚至刑事責任。此外,若戶籍或車籍地址變更,應主動向監理機關更新,以免錯失重要通知,導致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