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採土石遭罰百萬元遲不繳 查封不動產「驚覺事態嚴重」分期繳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屏東分署近日執行兩名義務人身爲土地所有權人,違反土石採取法,未經許可擅自在所屬土地開採土石,遭屏東縣府水利處分別裁處740多萬、325萬元,兩人對鉅額罰鍰不理,屏東分署分別查封兩人名下不動產,「驚覺事態嚴重」,最後採分期繳納,以完成首期罰鍰。

屏東分署指出,接獲此案後,立即啓動行政調查,迅速執行查封二名義務人名下多筆不動產的強制執行措施,兩人發現名下不動產遭查封后,才發現「事態嚴重」,主動到場並坦承違法,但以罰鍰金額過高,希望能分期繳納。

屏東分署表示,執行同仁嚴正告誡環境保護與國土安全的重要性,經詳實審覈其財產狀況與履行意願,最終要求二名義務人合計先行繳納300萬元的首期罰鍰,餘額則經覈准採分期繳納。

屏東分署表示,對一切危害環境保護與國土永續發展的行爲,採取最嚴厲的執行手段,切勿心存僥倖,因小失大,務必遵守法令。

義務人到場繳款示意圖。圖/屏東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