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寧高速水陽段橋樑垮塌災害相關責任單位及人員追責問責情況通報

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成立丹寧高速水陽段橋樑垮塌災害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依據災害調查評估報告,對丹寧高速水陽段橋樑垮塌災害涉及橋樑工程建設、運營管護失職失責問題全面深入開展審查調查,在查清事實、釐清責任的基礎上,對5個責任單位及43名公職人員進行了追責問責。具體如下:

陝西省交通運輸廳,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陝西省水利廳,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商洛市人民政府,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柞水縣人民政府,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陝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郭鵬程,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發橋樑所在合同段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部長,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依法逮捕。

藺超虎,原陝西交建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有限公司水陽高速路基橋隧工程第三方試驗檢測服務項目負責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依法逮捕。

解安門,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發橋樑所在合同段項目部總工程師,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兩級安排工作。

曾強,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發橋樑所在合同段項目部副經理,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兩級安排工作。

陳磊欽,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發橋樑所在合同段項目部副總工程師兼質檢部部長,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一級安排工作。

高鋒金,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發橋樑所在合同段項目部經理,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程永志,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總工程師,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王勃,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被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郭玲,西安長安大學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公路分院水陽高速建設施工圖設計項目負責人,降兩級確定退休待遇。

雷建民,西安長安大學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公路分院水陽高速建設施工圖設計橋涵負責人,降兩級確定退休待遇。

周玉利,西安長安大學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雷雲霄,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設計所原所長、水陽高速項目初步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李興華,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原院長,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屈戰輝,原陝西交建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有限公司總工程師,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兩級安排工作。

鞏大力,原陝西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柞山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處長,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一級安排工作。

黎碧波,原陝西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柞山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質量安全科負責人,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一級安排工作。

潘軍利,原陝西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柞山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一級安排工作。

張軍相,陝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商漫分公司鳳凰路產養護管理中心主任,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一級安排工作。

林峰,陝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商漫分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姚永鋒,陝西交控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路楊,陝西交控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王琛,陝西交控市政路橋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原主席,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米峻,陝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黃會奇,陝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崔孝栓,商洛市柞水縣原縣委書記、縣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柳憲軍,商洛市原副市長,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屈高峰,商洛市柞水縣水政監察大隊原副隊長,被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王春生,商洛市柞水縣水利局原副局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徐光亮,商洛市柞水縣原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劉尚忠,商洛市河道水庫管理中心原主任,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盛衛,商洛市原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王東鋒,陝西省公路局工程管理處處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王天林,陝西省交通運輸廳工程質量監測鑑定站站長,被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李納,陝西省高速公路路政執法總隊第十支隊第六大隊大隊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張道革,陝西省高速公路路政執法總隊第九支隊支隊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宋成志,陝西省公路局養護處處長,被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陳拴會,陝西省高速公路路政執法總隊原總隊長,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楊文奇,陝西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黨延兵,陝西省交通運輸廳原總工程師,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薛生高,陝西省交通運輸廳原副廳長,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趙楨遠,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被給予誡勉處理。

魏小抗,陝西省水利廳原副廳長,被給予誡勉處理。

馮西寧,陝西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廳長,被給予誡勉處理。

此外,北京華宏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原監理員楊福千(非公職人員),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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